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2-09-08 21:42:50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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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3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3篇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1

  按照市县文件精神,我们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特别是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认真检查,各校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杜绝了学校幼儿园学生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取消了各校的小卖部,各校开展了杜绝吃零食的活动,各校周边、特别是校门口摊点大大减少,但个别学校门口仍存在有流动摊贩,各校结合实际,采取了可行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负责,从而保证了我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桑园学区共有11所小学,一处中学,17处幼儿园处,学校、幼儿园内没有小卖部,只有林庄幼儿园有食堂,设施齐全,卫生标准较高,职工持有健康证,餐饮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只有几处学校门口偶尔有流动摊点。

  二、工作措施

  为保证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我们的作法主要有:

  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组织健全。学校成立了“后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分管副校长、后勤主任具体抓,相关人员配合抓,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职责,有食堂的幼儿园层层的'签定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学校将健康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列入日常教学内容,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培养学生养成不吃三无食品的卫生习惯。

  3、进一步规范学校商店经营行为。对学校校门口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违规经营小摊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同时,教育广大学生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开展《杜绝吃零食的活动》,大大减少了流动摊贩,收到了好的效果。

  三、今后食品卫生工作的重点

  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身体和生命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2、增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康,努力营造学校幼儿园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及和谐校园。

  3、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彻底取消流动摊点,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更大贡献。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2

  根据县人民政府20xx年6月5日下午电视电话会议和威府发【20xx】133号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观风海镇中心学校组织了以校长马三学带队,分管后勤的总务主任赵德华参加的学校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配合镇党委政府、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工商所等相关工作部门,于20xx年6月7-11日联合对我镇所属10所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结合我镇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机构及制度建设

  1、中心校和各小学食堂营养餐相关领导小组基本健全,各学校成立有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营养餐供餐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各领导小组职责明确,落实到位。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已制定上墙和装档。

  2、中心校和各小学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有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办法,食堂管理各项制度,学生实名制管理岗位责任制,有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保鲜、加工、发放、食用、安全、留样、废物回收等的操作规程。

  3、中心校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食堂管理人员、班主任、食堂工人层层签订有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协议。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全镇10所小学均办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人均持有《健康证》和《上岗证》,建立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2、所有食堂从业人员都参加过于20xx年3月16日由镇党委政府、镇卫生院、镇派出所、镇中心校联合组织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

  3、各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均有如实记录和相关销售票据。

  4、各学校食堂对维护食品加工、储存、陈列的设施设备、餐具、炉灶等定期进行清洗,做到卫生整洁。

  5、各学校不存在违规加工制冷、荤、凉菜和豆角等行为。每天对食用的饭菜等进行按标准留样,留样时间达72小时。

  6、各校均建立有由教师、学生、家长和教育、卫生、镇负责人共同参与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基本正常。

  7、观风海镇中心、观风海二小、四十五户小学、七舍学校、果化小学、塘房小学设置有专用的'储藏室,其余学校因房间调节困难无专用储藏室,储存设备基本能保证食品储藏安全卫生。有专人管理,相关制度、食品入库、出库有专人登记。

  8、各校均有校领导、教师自费陪餐。

  三、资金安全管理

  1、自实施“计划”以来,我镇任何学校不存在资金违规操作情况,教育局每次将50天学生营养餐专款划到核算中心后,再由各学校每次按10天计划使用款项写出营养餐专款计划使用申请报告,报中心校审批后,由中心校核实将各学校10天计划资金直接划拨到学校营养餐计划资金专户投入使用,专门用于采购食品原材料。

  2、中心校从无违规下拨“计划”专款行为。学校每次将“计划”专项资金存放到学校开设的“计划”资金专户,划入和拨出都必须经过该专户。学校建立有“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人管理“计划”专项资金。

  3、各学校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建立有“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并能加强“计划”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无任何学校存在挪用、挤占、截留、浪费或套取、违规使用“计划”专款行为。

  4、所有支出有票据,据实核算入账。食品原材料购买物资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5、各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价格一般要求不高于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批发价,无任何学校存在擅自提高运输成本和水、电、煤等使用成本。“计划”专项资金账目清楚,无违反财经纪律、虚列支出、弄虚作假、虚设“小金库”等现象存在。

  6、各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均签订有一年一次的聘用协议,建立有财务公开制度,且能将资金使用情况、每日菜谱、下周食谱落实公开。

  四、学校管理

  1、各学校有“计划”管理责任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明确有采购监督员,建立有采购台账。

  2、各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食用营养餐过程中的安全自我保护教育。学生使用营养午餐均不存在浪费情况。各校在制度中指定各班班主任作为本班营养餐观察员,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就餐,食后观察有无疑似中毒情况发生,反馈到学校。

  3、各校制定有营养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规定了事故发生报告制度。

  4、各学校每次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有食堂出入库记录,并与现金日记账相符。

  五、公示情况

  1、各学校当日食用菜谱和下周预计食谱一般能公示。

  2、每月能将上月资金使用情况结算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与实名制名册学生人数一致。

  六、供餐质量

  自实施“计划”以来,我镇各学校均以尽量让学生吃饱午餐为目的核算供餐,全镇各校每天统一菜谱,实行一菜一汤或两菜一汤。基本按每天人均3.00元核算使用,供餐质量基本能让学生、家长和教师满意。

  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1、通过此次排查统计,我镇10所小学校园周边100米以内共有零售销售摊点20个。其中观风海镇中心校周边2个、第二小学周边2个、四十五户小学周边2个、七舍小学周边地摊4个、沙子小学周边3个、南园小学周边地摊4个、塘房小学周边地摊1个、果化小学周边地摊1个、箐河小学周边地摊1个。

  2、经过实地排查摊点内零售饮料和食品,发现确有过期、厂家不明、质量难断、卫生较差等危害人生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存在。针对上述情况,工商部门、卫生部门要求摊主及时整改并收缴了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

  3、对于在门面内经营的业主,工商部门要求及时办证,规范经营,不能出售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

  八、营养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

  1、“计划”实施过程中,食堂管理相关人员均为兼职教师,有的兼课节数较多,工作业务量大,精力不足,经验不足。

  2、部分学校食堂供餐面积小,炉灶、设施设备、操作及储藏房间并用,规范整洁和食品隔离存放难以做到标准化。

  3、食堂用水、电、及燃煤进源缺乏,消耗量大,学校公用经费垫支难以保证实施需求,七舍学校、果化小学、勺口教学点严重缺水,李子小学学生人数较少,生均公用经费不多,又特别边远,生均公用经费难以支撑营养餐工程。

  4、大部分学校购买蔬菜等食品运费报销困难。

  5、尽快改善食堂条件,满足“计划”需求。

  6、尽可能力争将食堂设备设施添补、食堂能耗、工人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7、建议教育局考虑解决运费报销难的问题。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3

  为切实加强秋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教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12月5日至12月16日对全县15所学校40个食堂和4家学生公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重视,各项制度健全。各学校食堂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各学校均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临泽二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学校食堂管理规范,临泽四中校长亲自抓,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设施设备完善,操作环境改善。各学校食堂均能设置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原料库房等加工操作场所,新华、鸭暖、板桥、蓼泉中心小学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新建学生餐厅已投入使用,更换了炉灶、操作台、冷藏柜、清洗水池等设施设备,学校食堂操作环境明显改善。

  3.索证索票较为完善,台帐记录基本规范。大部分学校食堂负责人索证索票意识有所提高,购进的米、面、油、肉、菜、调料等食品原料能提供票据,并能及时查验登记。消毒、晨检、餐厨废弃物流向等记录填写完整。

  4.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氛围浓厚。板桥、平川中心小学餐厅粘贴文明用餐宣传标语,引导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职教中心、蓼泉中心小学食堂摆放绿色花卉,就餐环境舒适、清新。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检查时发现,平川中心小学第二、第三食堂、蓼泉中心小学食堂、临泽四中第五食堂、临泽一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八、第九食堂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从事食品加工制作。

  2.部分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查验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购进的“八里香”芝麻油无标签标识,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临泽一中第六、第九食堂使用的甜椒、西红柿、菜花等蔬菜腐烂。平川中心小学第二食堂发现超过保质期的芝麻油。临泽一中第五、第十食堂、临泽二中第六食堂、临泽三中第一食堂、临泽四中第二食堂、板桥中心小学食堂、倪家营中心幼儿园食堂没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购进的鲜肉、豆腐和小面包等食品未索票。部分学校索取的票据无效,票据无购货方和商家的名称;部分学校对购进的大宗面粉、米、食用油、粉条等食品未索取检验合格证明;部分学校索取的供货方资质过期。

  3.部分食堂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检查时发现,部分学校食堂购买的鲜鸡蛋就地堆放,没有保鲜设施;购买的洋芋等蔬菜就地堆放,没有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冷藏柜内生熟食品混放。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豆瓣酱桶)存放辣椒面、食用油、碱面、醋等原料。个别学校食堂的的剩饭、剩菜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未进行冷藏保存。调料台上的调味品无防尘设施。

  4.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彻底普遍存在。各学校普遍存在餐具清洗不干净,勺子、笊篱、菜刀等用具使用后不清洗、不消毒,备餐间内的备餐盒清洗不彻底等问题,部分食堂学生餐饮具大肠杆菌超标。临泽一中各食堂保洁柜内已清洗过的餐具上面有食物残渣,洗菜池与消洗水池混用。临泽四中第六食堂、临泽一中第四食堂、翊生公寓消毒柜坏损,电源不通畅。

  5.食品留样不规范。各学校食品留样登记制度健全,并配备了食品留样柜,但普遍存在食品留样量达不到留样要求(不足100克);留样盒清洗不彻底,不消毒;留样柜内有污渍,留样样品、标签内容和留样记录不一致。其中临泽一中学校食堂食品留样管理不到位。

  6.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不规范。学校食堂使用的拉面剂等食品添加剂没有严格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要求,普遍没有称量器具。检查时发现临泽一中第一食堂有食品添加剂“鸡汁骨膏 ”、临泽四中第五食堂有食品添加剂“美白兄弟增白剂”。

  7.工具、容器具标识不明显。各学校普遍存在冷藏柜、刀具、刀墩、生熟食物器皿标识不清的问题。部分学校洗菜、洗肉、洗手、清洗、冲洗、消毒水池无标签或标签破损,存在混用现象。

  8.个别食堂卫生不整洁。板桥、鸭暖中心小学食堂、临泽三中第一食堂无有效的防蝇设施,蚊蝇密度超标。各农村中心小学就餐场所空气流通不畅。保洁柜内有食品残渣或污渍,从业人员工作服较脏,未佩戴工作帽和口罩,留长指甲从事加工操作等行为依然存在。临泽一中各食堂操作间各类加工容器具摆放混乱,地面有积水、污渍,保洁柜、消毒柜、操作台和面机等各类设施设备的内、外部有污渍,操作台、灶台、和面机下面卫生死角较多,烹调间、粗加工间墙皮脱落。

  9.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食堂监管不力。本次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相关学校领导、管理及经营人员和托管机构负责人对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比较淡薄,对一些问题可能造成的后果还没有清醒的认识,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管理的制度措施不完善、不规范、不精细、不得力。部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学生异常情况监测、信息汇报、分析研判和应急决策体系不完善,存在对突发事件信息“首报、续报、终报”的信息报送程序不清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秋冬季节气候多变,引发食物中毒的几率仍然较高,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校(园)长要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学生餐厅、食堂操作间和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要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督促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坚决禁止无证从业人员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监测,落实餐后定时检视制度,完善学生疾病监测及信息及时反馈研判机制,迅速健全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立即按程序分别向县教科局办公室、普教办、所属安全责任区挂靠干部、营养办上报相关信息。积极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培训和演练,提高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病的防控能力。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对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近期,各校园要认真对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县食药监局现场检查下发的《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本次通报出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顿工作,整改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县教科局、县食药监局。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各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托管机构要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及时索取供货方有效资质、食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流通随附单等有效票据。食品原料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储藏间不得存放其它非食品和个人生活物品。严禁学校食堂违规使用散装食用油脂、加工冷荤凉菜、加工四季豆,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要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每餐供应的各种食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每种食品留样为10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达到“五专要求”,使用专用称量器具定量使用。规范粘贴各类工具、容器具标识标签,做到分类使用,防止交叉污染。各学校食堂要及时配备有效的灭蝇装置,要对备餐间进行密闭并安装空气消毒设施。要按规定对学生餐饮具、保洁柜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滨河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要尽快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使校园食堂规范、安全运行。

  3.加强管理培训,严格规范操作。要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管理力度。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学生餐厅和食堂操作间要坚持每天清扫,确保干净整洁,不留死角。要认真检查各类设施设备,定期清除污渍,保持正常运转。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严格分开存放,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放置其他杂物和私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