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作计划

时间:2022-12-03 21:21:4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建筑工作计划模板五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工作计划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工作计划模板五篇

建筑工作计划 篇1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103号,以下简称《意见》),继续深入推进我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三年内全省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合法在建、新开工施工项目为重点,开展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

  (一)20xx年,年内新开工的建筑、交通等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力争将省内60%以上在建项目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二)20xx年,建筑、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基本实现全部参保,并逐步将铁路、水利等建筑施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省内80%以上在建项目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三)20xx年建筑、交通、铁路、水利等企业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摸清全省底数。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工会、安监部门,20xx年二季度前对全省施工企业数、合法在建项目数、所有在建项目用工情况调查摸底,对我省原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结合在建项目和用工情况进行相关费用测算。

  (二)制定实施意见及工作安排。省人社厅联合省住建厅、省安监局、总工会,20xx年二季度前,在我省20xx年制定的《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基础上,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际,制定适应本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意见,统一全省建筑业参保办法,明确参保方式、缴费费率、费用来源、实名制管理、参保企业施工许可证发放程序等内容,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提供政策依据;制定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方案。

  (三)提供便捷服务。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办理建筑项目从业人员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确保结论的公平公正公开。设立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和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四)开展工伤预防。各级人社部门要联合住建、安监、工会部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工伤保险各项政策及建筑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知识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建筑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作为近期工伤保险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划分责任,集中精兵强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2、各级人社、住建、安监和总工会四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人社部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跟踪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督办考核

  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推进情况,对市、州进行调度督办。

  从20xx年10月份起(连续三年),各地人社部门牵头,联合当地住建、安监、工会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许可证发放执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计划执行、参保扩面计划完成、基金收支平衡、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等,评估工作成效,形成自查报告,于每年11月15日之前报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由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汇总后,按要求报人社部社保中心和工伤保险司。

  20xx、20xx、20xx三年年底对各地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评估考核情况全省通报。

  (三)落实部门职责

  1、各级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将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具体措施之一,主动做好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与施工许可证发放的衔接工作,对参加工伤保险施工企业予以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施工项目,一律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2、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督促建筑企业应保尽保,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按月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和不定期编印工作简报,交流各地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市、州、贵安新区人社局从20xx年7月份开始,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43号)的附件2的要求填报,县级社保经办机构于每月5日前填报市级社保经办机构,市级经办机构汇总后于每月8日前报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上报人社部社保中心。

  3、各级人社、住建、安监、工会四部门联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情况、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职工权益保护情况等内容。

  (四)广泛培训宣传

  1、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安监、工会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意见》和本省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知识培训工作。

  2、各级人社部门结合每年开展的《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集中宣传活动,印制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册,在全省各建筑施工工地发放。同时,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栏目,宣传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责任意识,提高职工自觉维护自身权益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实施省级统筹后,已使用全省统一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地区,要针对建筑业特点,开展网上申报,探索与住建部门或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联网,不断完善和提升信息系统功能;暂未使用全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地区,要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系统,实现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全方位管理,为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六)加强交流总结

  省、市每年召开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经验交流会,对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和经验推广,通过经验交流、典型引路,增强信心,加快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度。

建筑工作计划 篇2

  以“遵守法律规章,维护绿色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健康。管理科学规范,实现持续改进”的管理方针为指导思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实现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以下为本年度安全生产规划:

  一、安全目标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

  2、杜绝机械设备、压力容器爆炸等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3、杜绝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超过1000元(含)以上的火灾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死亡事故为“零”。食品加工场所、人员符合卫生要求,餐饮用具卫生达标率100%;

  5、杜绝发生重大(含)以上交通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为“零”;

  6、杜绝重大传染病、职业病的发生,死亡事故为“零”;

  7、杜绝有影响的群体上访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为“零”。

  8、轻伤事故率不超过3‰;

  9、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为100%;

  10、三级安全教育率为100%;

  要求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目标,依据本部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定本部门、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分解到岗位。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报主管副总审批,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报工程部审核,由苏副总经理审批。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推动各项目部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依据,结合各自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并实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2、为进一步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将与开复工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同时各项目部与劳务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严格检查各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考核落实到人,日常管理要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三、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

  为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人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公司将依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员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公司高管层的安全领导能力,培养各职能部门和各项目部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能力。对劳务分包方的劳务人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利用农民工夜校对劳务人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四、安全检查

  公司将按《安全检查制度》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平时则根据季节变化开展各项专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如季节性安全检查、雨季施工安全检查、防雷电、防火、防中暑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签发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整改效果。

  五、安全生产例会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解决、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三标体系的正常运行。对职业安全健康有关法津、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收集,并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程序准备实施应急演习,确保在施工中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工作。各项目部严格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体系运行良好。

  七、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根据各个项目的不同特点,各项目应建立本项目的危险源清单,同时“重点问题重点管理,重点问题专人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八、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安全生产月”(6月份)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着重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教育,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各个工作岗位操作规程、遵章作业教育,以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将“安全工作”这个核心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九、20xx年各项目安全工作重点:

  20xx年各项目根据自身特点在安全工作方面要有侧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工作重点如下: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2、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体系正常运行。

  3、项目经理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加强检查,施工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

  4、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5、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

  6、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检查(着重对脚手架、基坑、模板、“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及时督促项目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7、施工现场建立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制度,加强用火管理定期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8、加强对工地食堂管理,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登记制,确保施工人员不食扁豆、黄花、发芽土豆等易中毒食物。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9、夏季施工做好防汛、防雷、防暑工作,冬季施工做好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

  10、根据本项目部承建工程特点,制定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工程部备案。

  11、“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值班、确保节日安全。

  20xx年公司和各在建项目都必须时刻将“生产必须安全”这个核心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当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建筑工作计划 篇3

  新年到了,对于自已的工作,得制定一份新的工作计划了,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能够越来越好!

  一、财务科工作计划

  财务科负责分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会计管理、各项目部及实体的成本管理、兑现审计工作。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编制并上报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并上报分公司机关费用指标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结果,进行控制和管理。

  3、负责编制和上报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各种资料。

  4、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配合项目部工程价款回收工作。

  5、负责分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按规定计提折旧费。

  6、组织各项目开展增收节支活动。搞好会计核算、项目核算和成本分析,降低工程成本,降低费用支出,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程项目经济档案。

  7、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审计监督。负责分公司的财务电算化管理。

  8、负责“卓越绩效体系”的财务科各种资料的准备及复验工作。

  9、负责工程投标保函、履约担保、银行信贷额度等手续办理工作。

  10、负责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工作联查财务各种资料的收集、编制工作。

  11、负责上报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并上报分公司机关费用指标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结果,进行控制和管理。编制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报表。

  12、负责核对清理债权帐务及内部单位之间的往来帐目。

  13、执行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职责,对会计软件的运行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财产安全。

  14、对项目经理部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机制是否正常进行监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财务审计、承包及兑现审计。

  二、支付各种款项的措施

  为了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杜绝工程成本的各项潜亏因素的存在,保证分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要求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在支付各种款项时,帐面有欠款的可以支付,否则坚决不予支付。如果双方签定合同约定有预付款的`可以预付,但预付款项不得超过合同限定数额。要求严肃执行,若有违反行为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在付款的同时严格审查收款签字人是否与财务帐面、合同签字人一致,否则坚决拒付,实属情况特殊,但必须办理本人委托证明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附在付款凭证后面。委托证明书如果双方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有双方企业单位盖章后有效,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同时按手印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有效。事后避免经济纠纷。

  三、加强防范企业经济风险意识

  1、建立完善专项基金台账:职工公积金、职工养老统筹、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失业保险台帐。

  2、应收帐款科目要进行帐龄分析,帐龄达到三年以上为不良资产,结算是否及时,债权人的债权期限为两年。债务人是否存在,单位是否注销,诉讼期限是否超过两年,债务人是否足额给款。预期债务是否有证明,证明超保权期限是否。预期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全额提取坏帐。

  3、坏帐准备金的预提方法,是以“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年终“借方”期末余额按比例提取,同时也可以按单个分析计提,但是必须在财政局备案并批准。

建筑工作计划 篇4

  第一部分:

  20xx年度展望

  公司管理层要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以“增创优势,增产增收,稳健管理,稳步发展”为主题工作目标,全体员工发扬开拓、务实、创新、奉献的企业精神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使总公司业务、经营、效益稳步上升,圆满地实现了全年工作目标,保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

  (1)营销管理方面:公司继续保持当前管理架构不变,并不断向标准化管理与数字化管理转化,继续提高企业自身技术管理水平。

  (2)公司财务状况方面:资金充足,财务健全,能充分发挥灵活运转功能。

  (3)人力资源投入:20xx年度公司推行多项工作的管理革新,强化组织功能收效颇大,员工工作积极性较高,人员能积极配合生产需求;对于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应该组织好转正之后的培训工作。

  第二部分

  20xx年度工作方针及目标

  全年实现产值: 20000(暂定)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超额完成全年计划指标;上缴税收: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完成全年计划指标;实现利润: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 完成全年计划指标。

  年度目标计划(暂定)

  ◆主目标:

  1、加强经营管理,接手项目要高于往年,圆满的完成了承接工程项目合同产值任务

  2、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在建工程安全质量双向达标,完善工程项目检查管理手段,增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实效性

  3、通过开发、缝补、调整、优化等手段整合现有渠道资源,形成稳定的优质客户网络。

  4、建立合理的绩效薪酬管理体系、科学的日报管理制度、实行经理奖金责任制。力求打造一支专业性强、市场反应快速、执行力高、责任心强的高效销售团队。

  ◆辅目标:

  1、树立员工企业意识,培养员工对于企业良好发展的责任心和竞争意识。

  2、建立各部门的协调及横纵向联系,完成向销售终端的精细化运作。

  年度目标计划思路

  (一) 理清市场脉络,大力拓展业务

  1、以业务为龙头,稳拓业务,稳增效益,稳步推进在总公司领导的带领下,业务发展部人员顶着竞争激烈的压力,迎着招投标工作难度加大的'困难,继续加大业务工作力度,主动出击,积极沟通客户,及时把握市场变化的脉搏,注意分析、积累和总结经验,积极参加公开招标及业主自行组织招标的邀请投标项目,使公司争取到更多的中标工程业务。

  (二) 以项目施工管理为重点,加大力度,提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1、严抓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毫不松懈地抓好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2、完成队伍资质就位,开展风险评级和资审备案。公司进一步加大了总公司施工队伍的资质重新就位的工作力度,经过对申报资质就位资料进行认真细致地初审、复审和最后的批准申请、确认签字后,总公司年度施工会议上公布了各施工队伍及其负责人的重新任免,较好地完成了队伍清理和重新就位的工作

  3、加强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为加强对各工程项目的监控管理,保证施工进度和资金划拨的均衡适度

  (三) 以内部管理为中心,理顺关系,稳健管理

  1、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各种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使企业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2、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开展多种类型的员工培训。其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员工素质类培训等,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为目的,有效提高员工技能,塑造多才干、复合型的员工。公司还应加强企业培训工作的策划性和针对性,组织员工进行业务、管理、法律、科技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3、为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组织召开多种多样、注重实效的管理会议总公司根据业务管理工作需要。

  4、以人为本,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行政人事部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库管理办法,搜集人才资源信息,为项目部用人提供人才资源信息储备。

  5、各个部门应该加强工作交流,以便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发挥作用。

  6、财务部门人员应加大财税信息沟通工作力度,及时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充分发挥了部门的职能作用。

建筑工作计划 篇5

  一、明确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初步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产业能力。

  (二)实施范围

  1.自20xx年3月15日起,新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和新立项政府**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建筑。

  2.自20xx年3月15日起,通过招拍挂文件设定相关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3.新建工业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4.20xx年,在上述实施范围内的以下新建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

  ——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

  ——技术条件特殊,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需经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论证后报市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同意)。

  二、严格实施标准

  装配式建筑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标准,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不低于50%。

  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预制率应符合以下标准:高度在60米(含)以下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40%,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20%。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及装配率计算说明附后。

  三、做好项目落实

  各区、各部门要强化建设各环节的监督与指导,确保项目实施规模和实施标准符合上述要求。

  (一)确保土地供应。各区政府要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在每年区建设用地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中设置提示性用语,提出装配式建筑的实施面积和实施标准。国土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将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规划文件或选址意见书作为附件。(各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委)

  (二)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发展改革部门在立项阶段对项目单位的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装配式建筑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市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规划设计文件审查。规划部门在设计方案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进行形式审查,审查设计方案是否落实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对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项目。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审查机构对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和深化规划审批文件要求的情况进行审查,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审查通过。(市规划国土委)

  (四)做好施工和验收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施工图审查结论办理施工许可、施工登记,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进行竣工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四、推进工程总承包

  落实2个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试点,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规则,制定与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相关管理制度。培育3家以上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

  五、强化技术支撑

  (一)完善标准体系。完善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开展装配式装修工程技术规程、装配式建筑评价两项地方标准的编制,形成标准草案。上半年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标准水平,形成一批适合本市装配式发展需求的企业标准和施工工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质监局)

  (二)提升设计水平。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强化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要求,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设计专篇深度应达到规定要求。鼓励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咨询,政府**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推动技术集成创新,重点支持装配化建造技术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改造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支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四)推广应用信息模型(BIM)技术。积极推广BIM技术应用,开展试点示范,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政府**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应率先采用BIM技术进行勘察、设计、生产、施工和运行管理。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五)发挥智库作用。建立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参与本市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政策制定,开展课题研究和示范项目评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六、加快产业布局

  (一)合理布局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研究制定预制构件企业发展政策,在京津冀地区合理布局生产产能,形成120万立方米的产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打造钢结构建筑研发、生产示范基地。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整合钢构件、内外墙板、楼板、一体化装修材料等上下游部品部件生产,培育钢结构生产企业,形成25万吨的产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提升产品配套能力。积极鼓励设备制造企业研发部品部件生产装备机具和装配式施工专用机具。推进钢筋套筒、灌浆料、密封材料等材料的国产化、规模化生产。推进装配式装修产品开发和生产。(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七、推动绿色发展

  (一)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学校、医院、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广轻钢结构在低层建筑和农民住宅中的应用。推广钢结构立体车库应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二)推广建筑全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鼓励装配式装修,提倡干法施工,减少现场湿作业。积极推广整体厨卫、同层排水、轻质隔墙板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加快智能产品和智慧家居的应用。支持其它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推广绿色建材。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夹心保温复合墙体、叠合楼板、预制楼梯以及成品钢筋,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鼓励在道路硬化、工地临时性设施等配套设施中使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建材和部品部件。(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八、开展试点示范

  (一)建立技术目录。发布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技术目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打造示范工程。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评价,示范工程应技术先进、品质优良、环境友好、健康宜居,对非政府**的示范工程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三)推动示范区建设。建设1-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区,示范区在发展目标、支持政策、项目实施和机制建设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推荐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九、加快队伍建设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培训基地,编制培训教材,制定装配式建筑岗位标准和要求,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继续教育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开展10次以上专业技术讲座和交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十、保障质量安全

  (一)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定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制定针对装配式建筑的分段验收方案,对全装修成品交房项目实施主体与装修分界验收。加强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实施装配式建筑部品认定和目录管理,对主要承重构件和具有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品部件进行驻厂监造。研究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生产企业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

  (二)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启动涵盖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大数据平台工作,实现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部品部件质量、施工连接质量、各方主体责任主体履行责任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加强对各级建设行政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质量监督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十一、明确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组织开展设计、施工、监理和采购等工程建设活动,在工程竣工阶段,组织对装配式建筑的预制率和装配率进行符合性核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开展设计,对涉及预制率或装配率变更的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洽商,应提请建设单位重新组织专家论证或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施工单位应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特点编制监理规划和专项监理细则,加强对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监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十二、落实政策支持

  (一)面积计算和面积奖励。上半年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计算建筑面积方法和面积奖励办法的制定。(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财政奖励。制定财政奖励政策。(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三)信贷支持。研究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的措施。(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四)产业支持政策。完成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

  (五)评优评奖。在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等评优评奖中增加装配式建筑内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六)房屋预售。上半年制定针对装配式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管理的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十三、加强监督考核

  (一)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属地管理。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密切协作配合,加大支持力度。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区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信息通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统计管理。各区、各部门应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政策制定、项目落实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库等工作推进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发布本市装配式建筑工作动态和推进情况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年度考核。将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列入重点考核督查项目,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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