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实习总结

时间:2022-06-26 22:40:47 实习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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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实习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检察院实习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检察院实习总结

检察院实习总结1

  今天收拾自己的书包,抖出一张证:检察院实习证。

  一眨眼,实习的日子,竟已经过去快一星期了。

  应该有个小结什么的,纪念那些新鲜、空闲和有规律的日子。

  检察院所在的大黄桥南路,并不是自己常去的地方。楼很简陋,与其隔壁正在热闹地装修的法院,以及走一段路即到的公安局形成较为明显的对比。厕所还是男女不分的。楼道很狭窄,两人并排走,若是稍胖之人,不免显得拥挤。一个一个办公室,就像是一个一个盒子。

  我所在的科室是公诉科。在四楼。四楼的楼道口挂着这个科室的人员的照片,老少皆有,科长是个年轻的女士。一边是奖章。竟还有个全国性的奖: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两星期的实习生活里,做的事情不多。提审、旁听、敲章、复印、看审查报告。大量的时间,我都是坐在位置上,看报纸。

  余姚日报、宁波日报、浙江日报、人民日报、检察日报、东南商报、今日早报、钱江晚报、南方周末、特别关注、特别文摘、环球人物、法律与新闻……我的时间几乎都是被报纸杂志给日完的。

  在检察院实习,中饭在食堂吃,饭票是自己买的:10元一张。菜还不错。但是,每次都要跟那些检察叔叔和阿姨挤在一张圆桌上,常常颇感尴尬。说话与不说话,都觉得压抑。 于是,后来,我们常常中午跑到外面去吃。并非贪便宜,只是贪自由。

  一碗拉面,或一碗砂锅,然后随意地谈些琐事,轻松自在。饭后,若是阳光较好,即在街道或超市随便走走,打发中午一样无聊的时间。

  提审是比较有趣的。

  隔着铁栏,阅人间生命,倾听这些迷途羔羊的言语,心中能激起颇多好奇。

  常常是在有阳光的下午,随指导老师坐车去看守所,下车走进那些阴暗潮湿的提审室。外面太阳再好,里面还是要打灯,穿的衣服,总嫌不够。

  我是没有权力和能力讯问他们的。我就那样挺着身体默默地坐在桌前,翻那些案卷。那些死人的解剖照片,在他人看来应是恐怖甚至恶心的,我却觉得颇为平常,连老师亦觉得有些惊奇。有一个交通肇事案的照片,同办公室的黄老师说,他看完就跑到了厕所。而我看了下,并不觉得有多么恶心。难道我的心真的很冷酷,我很冷血?

  在翻案卷的间隙,我会用眼神去读隔着铁栏坐在对面的犯罪嫌疑人的眼神,尤其是那些未成年的或比我年轻的。

  有一个孩子,真的只是一个孩子,他的眼神给我留下了特别的印象。

  犯的事是偷电瓶车,跟着一个比他大几岁的人。回答问题,总是怯生生的。不敢正视我们。眼睛常盯着地。偶尔抬头看我们的时候是,他回答后,老师正在记录的寂默间隙。所以,我是常看到的。

  眼神里的那份幼稚、害羞和迷惘,是我不忍心看到的。我觉得他就是我邻家的`一个小男孩。甚至,我感觉到自己儿时的一些影子。

  这时候的他,真的应该坐在教室里,因为,孩子,你是93年出生的。

  16岁的你,随父母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来到这片新鲜的土地,然而,你还没好好看,就进来了,进到这样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几天后,你又将穿着囚服,站在法庭上。

  产生些怜悯之心。我不知道该怪谁。

  那个两年前发生的打架斗殴案,因为有在校生的参与,且武器中枪、刀众多,显得颇为生动。不同的当事人口中说出的事件的面貌,有着不同的侧面。

检察院实习总结2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当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当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当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这次实习中我第一次懂得了理解、喜欢孩子,要有很多很多的耐心、细心和爱心,这正是我们学习和努力的方向。

  我在实习中增长了见识,我才知道,做老师难,做幼儿教师更难;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我们要回到学校来充实知识,弥补缺口。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好比一把把锁,老师就是开启那把锁的主人。真正走进孩子的世界,去发现他们,改变他们,教育他们,这个世界就是天才的世界。

  跟孩子们在一起挺有意思的,还真想他们。咱也当了一回张老师呢!经过实习,我才发现,要想当一名真正合格的幼儿教师还真不容易,光靠现在学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和孩子们在一起的喜怒哀乐,现在回想起来就象一串串冰糖葫芦,紧紧的串在一起,甜甜的。

  我愿用我的热心,换取孩子们的安心;我愿用我的真心,换取孩子们的开心;我愿用我的实心,换取所有人的认同。

  初为人师,欣喜中有困惑,欢乐中有感悟。幼儿的教育和成长,都掌握在幼儿教师的手中,我真正感受到这份职业的神圣!

  只有不好的老师,没有不好的孩子。幼教本来就是一门需要具有爱心的专业。面对一个个天真的孩子,我们更应该用母亲般的心去呵护他们。短暂的实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

检察院实习总结3

  在XX市人民检察院,度过了我三个星期的实习时间,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说,了解了审查起诉部门的工作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学会了写一些地难度的审查报告,意见书,起诉书等等文书;学会了整理卷宗等等。而在老师们讨论案例的时候,我也能从中受益匪浅,我记得,在工作期间就讨论过这么一个案例,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的专业知识。

  XX市人民检察院,听到这个名字,就不由得让人肃然起敬,一想到自己将来会来这里工作就激动不已,虽然只有三个星期,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感触了很多。

  实习一周时间的时候,我在我的日记里写下了我第一周的感触:在这一周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不仅是办案所需要的,更多的是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无论是办案技巧,还是人情世故。除此之外,也让我进一步地认识到法律的不可侵犯性,一个人什么事情都能做,就是不能犯法,一旦你初到了法律那根高压线,无论你的身份有多么特殊,你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第二周,我又习惯性地在我的日记里写下了这一周的感触:其实,亲身经历了才知道,检察院的工作并不是之前像别人说的.那样轻松,事实上,每天都有干不完的事情,写审查报告,起诉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整理卷宗,装订卷宗等等,再加上作为实习生,每天任何一个老师一有机会都会让我去帮忙做事,而自己又不能拒绝,虽然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有时候也让我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不过还好,过星期的时候可以调整一下,好好总结一下近期的人与事。

  实习结束以后,我想了更多:在那里,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自己原来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所以我必须把每个人都当作自己的老师,不耻下问,这样才能学到知识。实习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已经让我受益匪浅,终身难忘,在这期间,我才感到了自己的知识是那么贫乏,而之前在学校还浑然不知,整天抱着六十分万岁的态度,轻松度日,一点都不重视学习,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而学到的仅有的那么一点点知识,却还用不到实际生活中去,也就是不能把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又或者说,理论与实际相差很大,我却并不知道办案的惯例,还有办案技巧等等,这些尴尬的情况都让我深深地认识到,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知识,还需要实践经验。

  经过这次实习,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成熟了很多,不仅学到了许多的知识,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除此之外,这次实习也给了我继续学习,深造的很大的动力。

检察院实习总结4

  回首自我之前假期在检察院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一向十分的怀念,自我能够在检察院实习,是我托了很多关系之后才得到的,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毕竟这样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在以往的实习中,我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暴露出来,我想我会在这一次实习中改正这些缺点,取得更大的提高的。以往自我一向很努力,在这次实习中,我也是一如既往的努力,自我取得了很大的提高,只要自我一向不断的努力!

  今年假期,我有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期望经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期望提高自我的人际交往本事,提高自我对社会的认知本事。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沈教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一、制作审查意见书

  几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一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了。

  我参与审查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的案子,听沈教师说他们处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盗窃案了,此刻盗窃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卷宗,这卷宗的主要资料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详细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涉案金额以及公安机关的发破案经过等等,能够认定他构成盗窃罪了,然后实地操作,找来了一个盗窃案的模板,照在上头做了一份审查意见书,我发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认定问题了。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据以定案的证据与被证明的事实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沈教师检查,沈教师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明白成功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很多,我自我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经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教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先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后悔自我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二、出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由于没有工作证,我没有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沈教师让我坐在旁听席旁听。我发现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

  应当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并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一样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研究到的情景,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三、提审犯罪嫌疑人

  其实在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审都会学到很多的东西。十分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次,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停地观望。可是应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这一点被沈教师发现了,在回来的路上,沈教师对我说,下一次再来的时候必须要抬头应对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实习生了,你就是一名检察官了。

  之后我自我想了一下,是的,犯罪嫌疑人他哪明白我是实习生啊,如果我总是一味的低头记笔录,给他的印象会是什么!今日这个“检察官”一脸的孩子气,并且一点威严也没有,哪是国家工作人员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检察官,代表的就是整个检察院的形象,必须要让他感觉到法律的威严。所以在之后的提审过程中,我勇敢的与他们直视,有时候也会发问几句,发现这种感觉很好。

检察院实习总结5

  今年暑假,为了锻炼我们的专业能力,学校安排我进行了为期50天的专业实习。因为人数众多,我们分散到各个基层法院、检察院进行实习。很幸运的,我被分到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检局二室。我们一共19人在7月11日到达了检察院,并开始了为期50天的实习。

  在实习中,由于我是第一次实际意义上的接触检察院的工作。师兄师姐并没有因此产生不耐,反而细心的教会我如何理卷,整卷,订卷,当我把基本程序熟悉之后,就完全放手让我独自处理这些卷宗。这样的信任,让我动力十足,更加坚信了做好一切事物的决心。我很庆幸,自己是被分在刑检局二室,在这里有着开朗的涛哥,认真的胡师兄,耐心的伍师兄,开明的蒙蒙姐,还有好学的陈师兄,大家一起认真的努力着,在这个大家庭里我学会了很多。

  因为师兄师姐们的刻意,我实际学习了案件子检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过程,并且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与自己在学校所学的进行对比,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除此之外,在伍师兄和胡师兄的带领下,我多次进入看守所、拘留所对犯人进行提审询问。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触中,实际了解了如何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学习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证言是否真实,是否有所隐瞒。在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接触过程中,我终于学会了客观的看待事实,不把个人情感带入案件之中。

  因为不止一次,我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面对他们的哭诉动了恻隐之心,虽然仍然坚持了公正,但心里实在不好受。然而,当我拿到相关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后,再联想到他们的哭诉和自己的同情心,真的觉得很讽刺,他们是真正犯罪的人,有的甚至在证据面前还要狡辩,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而自己却同情心泛滥。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案子,是我和伍师兄一起去看守所询问一个女犯罪嫌疑人时遇见的。当时我没有提前看过卷宗,直接和师兄一起去的看守所,因此在讯问过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认她偷东西的事实。

  据她称,那几条项链和珠宝是她做清洁的时候,女主人扔垃圾不小心把这些首饰装在一起给扔掉了,她当时觉得这个包好看就捡起来想占为己有,并没有偷东西。在这个过程中,她还发毒咒说自己如果偷了东西绝子绝孙,还说她进看守所这么久了,丈夫、儿子都不来看她,她一生辛辛苦苦,到老还受这种罪。她完全否认已经做过的

检察院实习总结6

  司法实习,是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从校园走向社会的桥梁和转折点,更是我生命中的驿站,检察院的实习总结。从20xx年7月12日放暑假开始,我将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为期10天的实习,时间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在这个短暂却又丰富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在我的指导老师李老师的带领下,我在经历了几多尴尬和困难下,顺利的完成了学校分配的实习任务。我觉得在检察院实习,更能了解社会、了解当事人的处境,我们需要心去体会、感受案件背后的真相和每一个当事人最需的是什么,而且,我们还会了解到我国法律、法治的路还有多长、我们依法治国的困难有多少,因而留给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很多想象和设想的空间,我们拥有什么、我们能够]做什么,我们还需要什么等一系列的问题。

  在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领导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这次我实习的主要部门是公诉科。

  公诉科是检察院的一个下设科室,它主要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我不仅仅学会了很多法律文书的写作,还了解了检察院在这个刑事案件中承担的角色。一般的案子到了公诉科后,一,先是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有被害人的还要向被害人送达《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同时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取保候审的还要换押,就是把犯罪嫌疑人换归检察院公诉科管,换押后公安机关就不能在见到犯罪嫌疑人了。二、由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审阅卷宗,写作《案件审结报告》,如果有问题需要补充,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时需要再换押回公安机关。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则由承办检察官,提出意见,报科长审查提出意见,再由检察长审查批准决定是否起诉。如果案件复杂承办检察官可以提出科室讨论,科室讨论每一个检察官必须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科室讨论分歧仍然大的,由检察长决定,或者检察长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一个案子如果决定不起诉,向公安下达和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决定书》将卷宗退回公安机关。一个案件决定起诉后,由承办检察官制作起诉书,连同卷宗交移送法院。这样一个案子在公诉部门的程序就走完了。

  回首大学三年的法学教育,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很广泛,所以我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更为深刻的理解各门法律知识。现在我可以通过实习来进一步理解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从而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公诉科办案过程,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在我的这间办公室,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有时候是很正式的全科室讨论形成结论,但更多的时候是平时很随意的探讨。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实习总结《检察院的实习总结》。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检察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不得不说,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李老师的谆谆教导,而这些教导将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这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实习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在实习期间,我发现了大多数案件都是涉嫌盗窃、涉嫌抢劫、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而这些犯罪嫌疑人多是经济收入低,或者是无职业者。而且多数犯罪嫌疑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又很大。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也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令人担忧他们大多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当我们在提讯青少年犯时,情不自禁的为整个社会叹一口气,由于青少年处于心智发育的关键时期,难免会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对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其次,这次实习也改变了我的一些固有的想法,我认识到了在社会中实施法治也存在着种种阻碍。理论上对法律正当性的论述,永远不能取代实践中对法律可行性的检验。但凡学习法律之人,大多怀抱法治的浪漫主义。法学教授会在课堂上娓娓道来,有人为大家赢得"任何人不得自证其罪"的权利,有人会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来维护其私有财产的神圣权利。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为权利而斗争",这是法律学子最常引用的口号。我们不得不承认西方法治的历史让人心潮澎湃、荡气回肠,精致而思辨的法理,挑战着我们的智慧,无数鲜活的案例激发着我们对法律的兴趣,培养着我们对法律的信念。然而法律人不可能总是生活在象牙塔,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们有时真的很无奈。社会的现实让很多人一夜之间长大。在检察院的那些日子,让我渐渐懂得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所谓的"潜规则",那些永远不可能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原来,私有财产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并不是都被排除的,证人不出庭法官也是没辙的。在实习的这段日子里,我明白了法律有时也是多么的软弱,理解了司法独立何以任重道远,深深的体会了我们的前辈承受的压力。法律条文的规定,有时会被某位领导的讲话所替代;本该坚持的正确判决,有时会被各种利益关系所左右。在司法机关呆过的人,他们的言谈中不经意会流露出不屑的神色,似乎学校只是幼稚者的避风港。而现实是现实,注定了以后踏入社会的我们将重新组装自己,改变自己的思维方法,用现实这把利刃披荆斩棘,塑造一个全新的法学人才。现实是法律人的大课堂,也是法律人的实验场,真实世间需要法律人以敏锐、激情和睿智投身其中,也需要法律人从中汲取更多的经验、教训和营养。从现实中发现理论问题,从理论中发现现实的方向,或许是最为明智的两种进路。

检察院实习总结7

  xxxx年3月1日我来到了大洼县人民检察院实习,在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各级领导和同事的热心指导,学到了一些实践经验。同时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懂得了实践的重要,学到了做人、处事、生活的道理,进一步深入了解了社会。在实习期间,我做到了遵守实习所在地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到了大家对我的认可

  这次实习我被分配到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工作,这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交检察院的第一步。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刑事诉讼法中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具体体现。

  进入侦查监督科,科长简单的介绍了侦查监督科工作的情况,使我对侦查监督科有了一定的了解。

  我在侦查监督科主要从事的是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提审、送卷和帮助科室成员打印有关案卷的材料等。在实习期间,我开始接触到具体案件,并同科长一起去提审,这是最让我觉得兴奋而又感兴趣的,因为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能更加了解案件的.始末,从而对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在讯问中,科长以义正严词的语气和循循善诱的讯问方式,使犯罪嫌疑人都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积极与检察官配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出悔过自新的态度。这使

  我深刻感到作为一名检察官,能够代表正义与公平维护社会秩序、惩恶扬善、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令其悔改,是无比神圣而又光荣的。

  三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下来,我的收获很多,感触也确实不少。从具体工作来看,首先,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论是同事还是领导交办的任务我们都要认真对待,力求做到最佳。其次,在工作中要注重沟通、协调,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最后,通过科长对我的谆谆教诲,我从她那里了解了她对生活的态度,对社会的看法,以及人生的感悟,我想这些都是够我一辈子慢慢体会的。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上还有许多地方不足,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在工作的过程中,我时刻严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尽我所能的帮助各位科室成员工作。或许军旅生活中的的片段随着岁月的流逝难免被遗忘,但这段实习的日子相信仍是会记忆深刻,它作为我们走向社会的第一步,承载了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难忘。在此,谢谢大洼县人民检察院给我提供这个实习机会,还有谢谢这三个月来一直关照我的各位领导、科长、以及科室成员,谢谢!

检察院实习总结8

  在过去的这个寒假里,我有幸在市人民检察院实习了近一个月,下面是我的实习报告。

  首先能得到去市人民检察院实习的机会,我得感谢学院及唐老师,正是他们的积极争取才使我们有此机会。同时我也在此感谢市人民检察院,正是他们的接纳,才使我在此期间了解到很多检察院的实务操作,积累了不少实务经验。

  由于我们年级考试直到1月22日才结束,所以我们直到1月25日星期一才正式前往市人民检察院实习。我被分配到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的侦查三处,这是一个特殊的机构。一开始我便被告知,由于部门的特殊,之前此部门是不招实习生的,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领导思维的变迁,这个部门才从前几年开始接收实习生。但是限于部门的特殊性,我们必须按照要求遵守保密守则。在实习期间,我始终把处长的话记在心里,保守秘密,努力做到自己所能做的最好。

  鉴于我所实习部门的保密性,因此在这里我只能写些不涉及秘密的经历及感悟。

  我想先谈谈我个人的态度及出勤上的'表现。在实习期间,我本人从未迟到与早退过,总是提前到达办公地点。在工作过程中,即使是干一些琐碎的事情,我也从来没有懈怠过,总是兢兢业业。因为得到这样一个去市人民检察院的机会不大容易,同时我个人办事的原则就是认真,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办。

  现在我来谈谈在实习期间干过的一些事情及我个人的感悟。

  一、填写法律文书,我觉得这应该是实习期间最常干也是最基本干的事情。我填写的法律文书包括查询银行流水线文书和查询身份证件文书。

  二、外出调查,其实这是与上一个事件相连的,填完法律文书后,自然而然就是跟随检察官外出调查取证。

  三、清点与登记赃物。扣留嫌疑人的赃物自然要清点并且登记以便清楚的知道嫌疑人的财产的种类与多少,方便案件的调查。

  四、参加案件进展的讨论会。当然我们只是来旁听的,但是这对我们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我们可以亲身经历案件的讨论,清楚案件的发生与过程,接近案件的核心操作。

  五、接送文件,这也是实习期间很基本的事情,也就是把文件从办公地点转送到另外的人员手中。

  六、查看卷宗,检察院内部有大量的卷宗,不过我们只能看那些已经解密了的。

  七、协同外市检察官调查取证。外市检察官来本地调查是一定要当地市的协助调查的。

  以上七类事情基本上就是我本次寒假在市人民检察院实习过程中遇过并办过的事情。由于我在检察院实习的时间不是很长,因此上面这些只是很琐碎很表面的事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如此,我还是从本次寒假的实习的过程中学到很多与法律有关的知识,积累了不少的经验。我相信这是一笔财富,它们将对我以后的生活与学习起到重要的作用。在此,我再次感谢学院、唐老师及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实习总结9

  今年九月份就正式的步入了大四,在教室里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相对而言就变少了,是时候把我们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了,实习就是这样的一种途径。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把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在实践中理解和深化我们的理论知识,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好法律条文的含义,从而使法律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减少,使之真正的成为一部良法。

  这次毕业实习我选择的是集中实习,即学校给我安排实习单位以及岗位,所以我被分派到了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你的侦查监督科实习。实习的地方距离学校比较近,所以出行问题算是很好地解决了,而且个人也觉得实习的单位很不错,所以对实习的日子是充满的激情和期待的。但还是有很多的胆怯在里面,害怕自己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不能很好地配合他们的工作,反而给他们添麻烦,不过还是有一种能够努力学习并把事情办好的决心的。实习的时间为两个多月,现在也即将接近尾声了,所以就结合这两个多月的实习经历简单的总结一下,一是向老师们汇报我的一些情况,二是反思一下自己。

  每个人熟悉陌生环境的能力都是不一样的。我应该还算可以的。刚到科里的第一天,科里的雷科长就给我安排了实习的指导老师,即刘姐,我另一个同学安排的是王哥,其实在我看来,科室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指导老师,他们都有值得我去努力学习的地方。然后刘姐就给我们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科室里的成员。所以第一天我首先接触的即是人际关系,我需要学会怎么去与人交往以及怎么去与大家一起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和工作。在这一阶段我发现了自己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与人接触的时候总显得有些羞涩,放不开,我决心努力克服自己的这一心理,要大胆、主动、大大方方、不怯懦的与人交往,让他人看到我的真诚与热情。

  刚来的一段时间有点不太适应,科室里的人给予我很大的帮助,刘姐认真的给我讲了她内勤这一块的主要工作,让我对侦监科办公室的职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填写法律文书和制作报表上对我有详细的.指导,经常跟我谈及卷宗里面文件之间联系的知识,指导我和科室里的其他成员之间相互学习。在刘姐的指导下我熟悉了办公室所有的或大或小的事情,并与以前在学院里面的一些工作做比较,碰到自己第一次接触的事情认真向科室里的人请教,并一起讨论,并做好记录。为了使自己能尽快的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我经常会跑到各个办公室区询问一下有什么事可以帮忙的,多与他们交流,遇到不懂的问题就问,争取把它们都弄懂,以便于制定自己今后的学习方向,为科室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随后实习的第二天,雷科长便向我讲解了我们科室的三大业务,即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也是我们科室就叫做侦查监督科,所以其职责应该是对侦查部门的各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而且是法律监督。这个监督是宪法赋予人民检察院的,宪法条文明确规定的。之后雷科长就问了我们俩个一下关于我们科室的工作职责有什么看法。由于我们两个对实践了解的很少,所以就没提出什么想法出来,但是雷科长鼓励我们要大胆的司考,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相信勤奋努力应该可以办好一件事情的。之后雷科长就像我们介绍了侦查监督科的三大主要的业务,即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就是把侦查部门报送的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通俗的来讲就是看这个人如果不关押是否有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会不利于审判的进行;立案监督就是监督好侦查部门的立案活动;侦查监督则是一种很广泛的监督,就是说对侦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所以在实习的第二天便了解到了我们部门的业务,但是因为是市检察院,所以办的案子都是一些疑难复杂或者很重大的案子,所以我们刚来几天想上手办案子是很困难的,但是我决心不会放弃学习,虽然不能办案子,但是可以跟在旁边学习。

  大家都知道审查批捕的期限在侦查过程中只有七日,在诉讼阶段有十四日,所以在短短的七天之内办好一个案子的难度还是很大的,所以需要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下面我就简单的讲讲审查批捕的流程吧。首先我们收到请求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文件,然后审查,制作好讯问提纲,接着就是去看守所里提审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一些讯问。然后就是办案人员整理好讯问笔录,制作好审查逮捕意见书,审查逮捕意见书是很重要的,制作起来有点费事,其中最关键的是定性以及提出要说明的问题。做好这一部分需要熟悉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之后就是就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讨论,之后就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然后就是填写好法律文书,送达给执行机关执行。这样就完成了一个案子了。不要看我说的很轻松,这其中是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的,比如写意见书的时候要结合各项证据进行审查,审查证据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印证,能够印证的则确定下来,不能印证的则是存疑证据,效力会产生影响。组织语言很重要,在我尝试制作意见书的时候,觉得很有必要加强自身的语言组织能力。

  之后接触的 最多的就是办公室的一些事情了。虽然以前有在学院学生会做过事,但是真正岗位上的工作与那个还是很有区别的。很多文件的编辑工作根本就不会做,所以我觉得自己在办公室办公软件这一块还是有待加强的。填写法律文书也是经常要做的事情。法律文书的种类有很多种,所以需要很细心才行,这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细心才能办好事情。

  在检察院实习给我印象很深刻的是那种严谨办事的风格。因为 我们行使的是法律监督的职能,我们的每一个决定都关系到他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各方面的安全,所以谨慎是必须的。所以在检察院工作的气氛可能不会有其他地方那么轻松了。 在那可能做的事情不多,但却接受到了很好的思想观念,我想有的时候一次深刻的谈话也会有亲身经历那么重要吧。那天雷科长在办公室跟我和另外一个同学谈话,告诉我们,我们在这里并不是要学会办理好案子,而是应该在这个阶段,在自己的内心树立之中内心确信,一种什么内心确信呢?即公平正义的信念,不管办理的是什么案件,都要问自己,我们自己做到的公平正义吗?我们的法律知识比一般人要懂得多,所以我们不能拿着法律去做不公平正义的事情。这次谈话给了我很大的影响。是啊,不管这个社会怎样,我们学法律,并从事法律这一方面的工作,我们就要坚持好公平正义,这样,一部好的法律到了我们手里才不会被运行成为一部恶法。

  平常我和科里的另一个实习的同事会把我们的工作场地清洁好。我觉得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对于我们的工作的进行是很重要的。所以我们还是一直把这个坚持下来了。

  整理卷宗是帮助我们学习的很好的一种方式,通过整理卷宗就更加理解了法律的运行。

  在实习的过程中发觉我自己还是不够主动积极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是得积极一些,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和任务。

  这次实习能够得到圆满的完成时真的很感谢科室里的这么一群同事的帮助,他们的提醒与教导让我在真正进入社会好好的上了一课,相信会永远记得他们给的教诲的。

  以上是我实习工作的总结,虽然在领导、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本职工作能力逐渐的提高,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深知自己还有许多需要努力的地方,我会在日后的工作中继续学习,与同事同行不断地交流总结经验和教训,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检察院实习总结10

  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生活于今天下午5:30结束了,和几位科长握手道别,各自送上几句道谢、鼓励的话,我带着一点点不舍的心情,离开了检察院。

  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或多或少都学到了一点东西。首先,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在检察院工作,有闲的到时候,也有忙的时候。现的时候可以很闲,但忙的时候也可以很忙。这是就我个人而言的,因为我毕竟是刚去实习的,有些工作只能由几位科长做,所以那时候我会比较清闲。但工作起来,也还是挺忙的.。看案件,写批捕书,写延期报告书,这些工作我都尝试做过了,而且也渐渐熟悉了。一般的案件都比较简单,不会太复杂,都是事实比较清楚的,可是有些案件还是会存在很多疑问,不过我看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案件,比如抢劫,盗窃之类,基本上我自己可以搞掂的,有一些不懂的就问科长,他们都很热心帮助我。

  我是在侦查监督科,隔三差五就会有公安局那边的人送案件过来我们这里批捕,有时候也会有基层的检察院把案件送来给我们提请延期之类的。我还试过就是写提请延期的报告写了一天,因为要写的人数太多了,没办法,一份份来,呵呵~不过我倒希望多点东西做,忙一点,总能多学点东西的。

  总的来说,我都觉得这一个月的实习是值得的。它使我不仅仅局限于掌握书本知识,还了解了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使我更加了解这些工作在实际中怎么进行,进而更加有利于我对书本知识的深入理解。

  最后,谢谢检察院给我提供这个实习机会,还有谢谢这个月一直关照我的科长们。谢谢~

检察院实习总结11

  这个假期,我在家乡的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学习。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教师就鼓励我们深入实际,走进公检法部门,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也许那就是以后与我们为伴的地方。

  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城市。在城区的最高处,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楼,那就是代表着全县80多万人民的权利、真正维护人民利益的公检法办公大楼。因为地势高,远远就能看到。对于外界人来说,它们就像是三座城堡,总是那么的神秘,而又是那么使人尊敬,对于我,却又多了一份向往……

  一.初到检察院

  7月5日,我真是来到人民检察院学习。来到这向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门口,一股神秘感迎面袭来,我有些兴奋了。走进大厅,“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镏金大字映入眼帘,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都穿着x,胸戴国徽,我这个一身便装的倒真有点儿格格不入了。这样,兴奋之余的我又增添了几分紧张。

  我被安排到了公诉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长,一个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铄,并且总是面带微笑,我亲切的称他“孟大爷”。孟科长简单询问之后就向我介绍了供公诉科的全体成员,他们每个人都很亲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很快,我融入了这个“特殊的团体”。

  由于大二才学,我对刑事诉讼法了解的并不多。孟科长送给我一本《法律法规选编》,让我先对刑诉有初步的了解。一齐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诉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能够先行拘留,对贴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尽进行预案,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侦查的主要资料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齐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检察院公诉科收到起诉意见书后,要对“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刑诉法第137条)等作进一步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职责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诉法第141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刑诉法第150条)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和裁定后,要将判决回到检察院进行审查。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并且“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生有违法的情景,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经过学习,我对检察院的任务和作用有了初步的了解。检察院主要是起一个检察监督的作用,是保证整个案件的全过x实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齐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要移交检察院,检察院需要对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调查,经确认无疑后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下达后还需检查员审查,若有异议,检查员有权提出抗诉。以上这些都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完成,也就是说,公诉部门是连接公安机关与法院的重要纽带。并且在执行刑罚的活动中还需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

  了解了这些基本情景后,孟科长便帮着我熟悉他们的具体工作资料。几乎每一天都有从公安机关送来的新案子、法庭下达的“出庭通知书”和“刑事判决书”;被害方前来询问案情;整理装订案卷……公诉科的工作人员每一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们总还是抽出一点时间给我介绍讲解,并让我亲身体验。在他们的精心指导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景,我很是喜欢这些工作,既锻炼了自我又增长了知识。其中让我经历最深的则是法院和看守所。

  二.走进法院

  经过在检察院几天的学习后,我便跟随他们去法院开庭。从没去过法院的我满脑子都是它的庄严与神秘。那天第一次跨进法院的大门还真有些紧张。大门很宽,由两个巨大的大理石狮子守护着,张着大口,从它们身边经过,似乎能听见那响彻天地的吼声,它们保护着人民的权利,象征着法院的威严,更震慑这不法分子的罪行!走进主楼,迎面是一幅巨大的浮雕,一个巨大的铜制天平镶在中央,也展示了法院的根本意志。此时的我又紧张转为激动,又由激动变为兴奋,我很庆幸自我是个学法之人,能够有机会来到这神圣的地方,身临其境的区感受……

  经常跟着他们去法院开庭,法庭的基本程序也略知一二。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检察院公诉方和被告方组成。公诉方一般有两名公诉人员,其中一人负责记录。开庭后,首先由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身份,宣布法庭组成人员,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和义务等;其次是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向法庭停工证据;第三步是法庭辩论。由公诉方与被告人就本案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讨论;最终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案件不能当庭宣判,所以判决书几天后才能下达。

  真正走进法庭,亲眼目睹许多案件,却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那鲜为人知的一面,竟也让人感动……

  记得一个可是25岁的男青年因多次盗窃、抢夺、抢劫被捕。开庭那天,他的父母早早的坐在旁听席上,很是安静,但仍掩饰不住脸上的紧张,不时地抬头张望。当男青年被法警带上法庭是,他们腾地站起来,母亲紧紧地抓住父亲的.手,而那老父亲早已全身颤抖,小伙子抬头看了看年迈的父母又立刻低下头,转身过去。审判过程中,小伙子态度很好,闭庭后法官告诉他他家里已经赔偿了7万元,还需3万元,小伙子听到这愣了一下,突然回过头说:“妈!您哪来的钱!”母亲哽咽着:“想办法凑呗,你媳妇把戒指都卖了……”小伙子再也忍不住了,哭着对法官说:“求求您别让我妈再赔那3万了!我宁愿多判几年!我家真的是没钱,我妈还有心脏病,受不了折磨了,都是我的错……”他的父母失声痛哭……回来的路上,一位检察人员感叹道:“还真是个孝顺儿子,早知此刻何必当初呢”我什么也没说。原以为这些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没有一点儿人性,却不知也有如此之孝心。几天后,判决书送到检察院,数罪并罚,他被判了19年“等出来后再尽孝吧……”我又会想起法警上的一幕幕,也许以前他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他的欢乐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指导在法庭上看到为他而身心憔悴、白发苍苍的父母,违法而支离破碎的家庭,才良心发现…

  此刻犯罪越来越趋向于年轻化,他们还没有完全成熟就步入社会,凭着一股子猛劲、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头脑一热铸成大错。当他们戴着x脚镣再次见到父母时,才明白还有比自我更痛苦的人——自我的至亲,才懂得伤害最深的是自我的父母……此时的他们泪流满面,企图用悔恨的泪水洗刷自我的罪行——但一切为时已晚,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监狱生活……“好好改造吧,出来后做个好人,回报父母。”我想。

  三、看守所之体验

  去看守所提讯也是公诉科的工作之一。公安局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后,公诉人员要去看守所再次审讯犯罪嫌疑人,核实口供,嫌疑人的供认态度等。

  这看守所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恐怕这世上没有人期望进去享受一番“人间仙境”。第一次去那,虽然是跟着好几位检察官去的,心里却还是紧张,害怕之余还得加上“恐怖”二字。四面高墙,每个墙头都有武警端着枪来回巡逻;中间一道大铁门,估计得有10多公分厚,站在门外,里面显得十分的安静,安静得让我更有些害怕……好容易鼓足勇气走进大门口,来到“大墙内”,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园,只在院子最深处有一栋二起小楼,被密密的铁丝“缠绕”着,一种压抑感很快产生。菜园中有十几个人在劳动,有人看管着,想必就是所谓的“x”吧!

  检察院的人员到看守所提讯需要填写“提押证”,经有关人员签字后,由看守所的管教将犯罪嫌疑人押至审讯室,检察人员进行审讯。看守所关押的犯人是统一着装,有三种不一样的颜色:绿色是指被拘留的人;橙色则代表已经判了刑的;而x的是将要受到法庭审判的人。

  去了几次看守所,亲眼看到“大墙内”的他们的生活,“单调乏味,没有自由”,这个地方,也许仅有鸟儿才是自由的,一次跟一位姓李的检察官(我称她李姐)去提讯,提的是一个涉嫌诈骗的妇女,有40多岁。整个审讯过程,她都是满脸的后悔,不时地说自我真的只是一时糊涂,为了养家糊口……我看看她的资料:五个孩子,最大的上高中,最小的才四岁。快结束时,她突然站起来,却又细心翼翼的说:“请、请问您能不能借我电话用用,我想给孩子打个电话,我家有五个孩子……”李姐问:“看守所没有电话吗”“有,可轻易不让我们用,唉,有人管着的……”说罢又央求我们,无奈,李姐说:“我们没带手机,并且我们也有规定……”

  还有一次,是一个可是20岁的小伙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提讯中,小伙子悻悻的说:“还是外面好,以前还真没觉出来……这地方真是啥自由都没有呀,憋死人了……以后再也不进来了……”

  类似的话几乎每次提讯都能听见。看着他们无奈的表情,渴望自由的眼神……我不禁一次次提醒着自我:珍惜完美生活,珍惜青春,珍惜生命……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个多月的充实而又短暂的学习很快过去,这是我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它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看到了许多一般人很难看到的情形;使我从另一方面了解了人间冷暖,感受那份特殊的亲情。让我对公检法有了新的认识,不再有神秘感,更多的是向往……一个多月的学习,我受益匪浅,它就是我的一位特殊的教师,用现实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它又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

检察院实习总结12

  一晃一个月过去了,我的第一次实习就这样结束了。是满怀收获还是一无所成,或许需要以后的日子来检验。现在突然有些伤感因为还是挺喜欢这种生活的,另外检察院的老师对我,说真的,真的不错。这次去实习全部都是自己去找的,实习前一天去法院碰壁了,因为说已经有几十个厦大的在实习了,让我三十号再去;于是只能去隔壁的检察院,但是很尴尬地等了很久,没有等到政治处主任,只能自己一间一间的去问,所幸苏主任爽快的答应了,闲聊过程中发现竟然还是“邻居”,就住在隔壁小区。说这段经历其实是想说有一个收获“脸皮更厚了”。实习的过程或许刚开始是新鲜,慢慢的觉得有些无聊了,但是回想起来,这段时间我学到的东西确实挺多,也正如一句话所说的:不仅在思想上是一位法律人,在行动上也逐渐成为一位法律人了。

  20xx年7月19号,开始走进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我跟随林东明检察官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当天林老师给了我一个案件,要我整理出案件的证据,在卷宗上做备注,并从中挑选出有用的证据,以组成证据链。这是一个需要细心的工作,所幸没有出现错误,林老师对我完成的任务还是比较满意。而在实习期间,整理了相当多的案件的证据,而这也是实习过程中花费时间最多的。其中有几个比较复杂的案子还需要加班才能及时地完成。当然,这些证据的整理,对于证据的把握和运用,以及对于证据链的认识,都有很大的帮助。这恐怕是我在实习阶段获益最多的吧。

  公诉科检察官的工作也就几个环节,接到案件、研究卷宗(了解案情、整理证据、查看强制措施是否合法等)、录入、提审、出庭支持公诉(普通程序)。当然有时候也有需要退补的案件。这些环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与科室的其他人,与公安部门、法院以及狱政部门经常沟通联系。而在处理一个偷税案件的过程中,还需要经常同税务部门联系。而在实习过程中通过与这些机关的联系,也能够了解到其他机关的工作。我想这对于我也是很有益处的吧。

  第一次去提审的时候,心里是很紧张的。因为想象中看守所里的犯人都是非凶即恶的。但是林老师说了一句:怕什么,咱们是这里的主人。事实也证明了这点,我看到那些犯罪嫌疑人看到林老师都很恭敬,也会主动打招呼说“检察官好”。而在讯问过程中,也看到了严厉的林老师,而平时他是待人很和蔼的。当然讯问开始或者结束后,林老师也有人性化的一面,会闲聊几句,问下家里的情况,了解下平时生活的困难,做下思想工作。很幸运的是几次提审我碰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比较老实的,看到的`他们眼神里都满是后悔、焦急。但是,他们当中几个还有前科,有些还是累犯,我想光是后悔是阻止不了他们再次犯罪吧。客观原因恐怕是更重要的,比如生计问题。 而开庭恐怕是到检察院实习的同学最为期待的吧。也是在实习一周后我才有机会跟随林老师出庭支持公诉。第一次去很紧张,因为个人觉得法庭很神圣。而林老师也说,如果不亲身体验一下出庭,实习就白来了。第一次出庭,我所做的很有限,只是念一下起诉书,其他的就看林老师了。而那种感觉跟模拟法庭完全不一样,我想最重要的是心态的变化吧,毕竟模拟法庭更像是在玩,而我们坐在这里,可能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这种感觉沉甸甸的。而开心的是几次开庭都能得到林老师的夸奖,也在每次开庭结束后,林老师都会很有感触地告诉我他的一些感受,也让我受益匪浅。

  在实习阶段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就是自己处理了一个案件。从接到案件开始,到提审,到最后的出庭支持公诉,。当然这过程都是在林老师指导下完成的。接到案件,整理材料、录入、打印报告、告知相关人员的诉讼权利、提审、出庭支持公诉都是在林老师的指导下自己做的。而提审的时候不是自己在一边看了,而是问犯罪嫌疑人我想了解的问题;开庭的时候从念起诉书到出示证据到提出公诉意见等都由我来做。当法官最后当庭宣判的时候,突然有点当检察官的感觉了。后来跟一些同学交流,发现我是相当幸运的,有机会能够比较完整的完成检察官的工作。

  当然,实习过程中,重要的并不仅仅是学会一些法律实务,对于我来说,还有对于自己品性的改变。在学校,做事都相对比较急,而这段时间跟林老师在一起,做事也开始力求沉稳;另外也学会低调一些。我想这些对于我以后的发展帮助都会相当大的吧。 而另外一个比较开心的是实习过程中由于要完成一个暑假作业,有幸采访林老师,了解了他的人生轨迹,也从他那里了解了他的人生顿悟,对生活的态度,对社会的看法。另外还有他对我的教诲。我想这些都是够我一辈子慢慢体会的。 最后想向林东明老师道一声谢谢,也谢谢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其他老师们,让我度过了充实的一个月。

检察院实习总结13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就应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向到4月7日,共经历了六周。检察院实习报告。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状况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状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状况。检察院实习报告。

  透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状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明白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齐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齐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齐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齐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透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能够说是十分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潜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能够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十分有指导好处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推荐,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检察院实习总结14

  一个大三法院行政厅实习日记

  实习第一天,大三的我已全然没有了以往在这一天该有的兴奋和不安。按部就班的早起,上路,注册,报道,被分派给一位法官,结识其他实习生等等,都已不再陌生。在选择实习庭室的时候,我考虑再三还是选择了桐乡市人民法院的行政庭。因为从上次实习结束离开这里到这个暑假决定再到此处实习的两年里,对于行政庭我一直有个心结未解开。所以再次选择此庭室进行实习。

  第一天的工作,庭长分派给我还其他3位实习生的任务是整理档案卷宗。这是个枯燥的机械性工作,也可以说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习的必经科目。说来似乎是很简单的归类,但每个卷宗都包括了立案审查表、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笔录、调解书或者裁定书、传票、送达回证等文书,要按照规定顺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书。而由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也由行政庭负责审理,因而工作量可以说是相当大的。

  实习的第一天就在埋头苦干悄然而逝,没有特别的感悟,没有动人的事迹,一切都非常的顺其自然。能够尽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对我来说,是实习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这个意义而言,第一天,很是成功。

  实习心得:事实在在地

  实习,就是实实在在地学习;而在这两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我实习的地方是区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地方小,事情多,虽然分工不够明确,却也因此让我在短短的实习日子中学习更多的东西,收获无疑是巨大的。在实习的过程中,我无数次气恼自己犯下的错误,无数次向法官们请教我遇到的问题,也无数次抱怨重复的工作,无数次欣喜自己收获到的知识,而今,在临别之际,我忽然觉得那些过去的时光,都是闪着金子般光芒的财富,没有一丝一毫的杂质,是一段不能重来的流金岁月。

  感受是很多的,但是我不愿意空谈体会,两个多月的实习生活更多的是充实得让我无暇思考的工作,直到我走的那一刻,手上还是一份没有排完序的上诉案卷。我想主要讲讲我在实习期间主要做的一些事情。

  一、 立案流程中的资料审查。

  我刚去法庭的时候,缪庭长希望我从头干起,扎扎实实走好实习的每一步,所以第一个工作就是协助方姐做好立案工作。

  原来以为立案就是当事人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我们收下开个回执,就等着排期开庭了。可是来立案的当事人并不都是法律精英,更多的`是普通民众,所以审查提交的资料是否合乎立案条件就很重要,否则将会在后来的法庭审理中增加司法成本。而且,深圳法院办公的电子化程度很高,一旦案子立下来,就已经入电子档案,即使立错了,也要通过裁决撤诉来结束案件处理流程,所以马虎不得。第一天工作下来,我就把各项琐碎的审查要求分门归类作了总结,加上又一直有方姐最后把关,所以工作中没有出过什么差错。但是由于现实中案件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就是在离开立案室的那一天,我也遇到一些值得商榷的立案资料。对那些各式各样的立案材料,我常常从简单的扩展到复杂的去想一想;再把复杂的解析成简单的,去解决。问题总是常有常新,而我也不断转换思维去思考新问题,解决新问题。

  二、 办案过程中的协助工作。

  在这一点上,工作内容很杂,时间上也充满了不确定性,所以许多感受都是针对单一事件的感受,没办法做概括。但是,我明白到,正是因为这种工作的特点,要求我时时处在待命状态,对工作不可有一丝一毫的懈怠,才培养了我极好的应变能力和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工作态度。这些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帮助书记员打印文稿、处理办案的网上流程系统、通知当事人领取各类诉讼文书。

  2、参与出外查封被执行人财产,阻止被执行人转移已查封财产。

  三、 庭审过程中的庭审记录。

  由于一些书记员请假(复习准备参加九月份的司法考试),法庭的人手不足,其他的书记员很乐意让我来分担一部分的庭审工作,我做了好几个案件的庭审记录。由于庭审完全采用当庭电脑记录的方式,无论是对打字速度还是概括能力抑或取舍判断力都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在庭审的过程中,我一方面疲于概括当事人和审判员的当庭对话,一方面努力让自己的思路跟上法官的思路一起去揭示事实的真相,做出自己的判定,着实体验到了做一个书记员的不容易,也明白到程序对于公正的重要性和法官在查明事实时的艰辛。

  四、 审结以后的文书写作。

  由于派出法庭的案件很多,而每个案件又有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所以每个法官除了每天开庭审理案件,就在马不停蹄地写判决书。

  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我常常主动向一些法官询问是否能够帮上忙,所以很荣幸地得到一些机会来写法律文书。开始是公告或者撤诉裁定,这样简单的法律文书写作。几次过后,法官们看我写得不错,就让我写一些简单案件的判决书。学写各式各样的法律文书让我从形式上到实体上学习到了写作法律文书的各个细节;同时也让我更深切地了解到庭审笔录的重要性;也让我明白,判决对于当事人意味着什么,那可能是当事人权利的刽子手,也可能是当事人权利的庇护人,一念之差,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是绝对不能掉以轻心的。

检察院实习总结15

  20xx年4月,在学院的安排下,我和另外几个同学有幸来到甘肃省成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实习。在2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接触了各种各样的职务犯罪,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通过查阅检察院里的案件记录,我们发现今年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较往年有上升之趋势。近几年来,我国公职人员犯罪呈逐年递增之势,这与我们所接触到的实践一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化系统工程,了解和掌握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对于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当前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情况看,高学历者居多,且绝大多数是党员干部,这是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我们在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所参与的几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从犯罪的动机看,谋取经济上的利益是职务犯罪的另一个重要特点。集中表现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个方面。在我们实习所接触处理的7件案件中,全部都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这三种职务犯罪,这些犯罪都是集中在权力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据全国的统计数据表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这三项职务犯罪约占所有查处职务犯罪的'79%

  (三)职务犯罪,形式多样,手段诡秘,包容量大。职务犯罪罪犯从作案形式看已不仅局限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目前已扩展到经济环节的各个领域,包括非法吸收存款、违法放贷、集资诈骗、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私放罪犯等等。 (四)出现职务犯罪新特点:二次判刑。这一现象被认为是近年来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根据有关调查得知,二次判刑的人员原因有三类:一是经济能人型。这种人在第一次犯罪前一般是国有的厂长或经理,企业经营得也比较兴旺。释放后仍被一些人视为能人,并被一些部门或集体企业、私营企业重新聘到重要岗位上任职,又重新犯罪;二是业务专长型。这种人在某个专业性工作中有特长,第一次刑满释后仍被一些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视为“有用之材”,并再次使用又重新犯罪;三是社会背景型。这种人社会关系复杂,后台硬,刑释后,凭靠社会背景能迅速回到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中重要岗位上,并且又重新犯罪。我们此次在桂林实习有幸接触到一个出现二次判刑的犯罪嫌疑人,其于1997曾因挪用公款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由于其社会背景的关系又重新担任公职,结果又因为挪用公款被我们查处。

  二、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观原因

  (一)信仰弱化、价值错位、道德沦丧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对他们的传统思想观念、信仰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导致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错位,办事讲排场,摆阔气,贪图安逸和享受,从而滑向犯罪。

  (二)权力本位思想、家长作风的存在是导致职务犯罪罪犯无视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产生腐败的又一个重要主观原因。一些职务犯罪罪犯视权力如生命,把它看作自身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要集中,不要民主,从而使自己实际上脱离了民主施政的轨道,进而独断专行,乱拍板,乱当家,走上了犯罪。

  (三)失衡心理和绕行心理也是导致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有些人认为自己虽然有比较好的工作,经济条件并不差,但和社会上的一些有钱人相比,没有人家过得潇洒。不趁现在手中有权,抓紧多攒一些钱,就没有机会了。目前我国的公职人员收入普遍较低,这使得一些领导心理产生了严重失衡,由于作案手段隐蔽,初次得手,便侥幸过关,在双重因素(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的推动下,其滑向犯罪是必然的。

  (四)重“人情”思想严重也是导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罪犯起初也是比较清正廉洁,但是,人情关系上却往往难过面子关,经不住诱惑,经不住亲友的死缠硬磨,最终触犯了刑律,这也是导致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 三、职务犯罪产生的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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