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高一作文

时间:2024-03-18 12:41:02 叙事作文 我要投稿

叙事高一作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叙事高一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叙事高一作文

叙事高一作文1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唐代杜牧曾文雅地称颂东关街坚固的城垣与古色古香的民房住宅,慕然为自己生于这古老城池而十分荣幸。

  踏入并不宽敞的小巷,巷外的城市喧器声似乎被天然隔绝,丝毫无法打扰到这幽静的旧时代建筑。扬起的檐角,铺排慎密的瓦片,纹路清晰的石头墙,长满青苔的台阶,草叶茂盛的砖缝,无一不点缀着庄重的东关街,透出一股请有风韵的气息。

  拐入一个胡同,却见一位满头白发却又精神矍铄的老人,手拿一芭蕉扇,惬意地躺与长椅上摇啊摇,嘴中还不时哼唱着扬州小调,忽觉我的存在,竟有些不知所措。 “对不起,打扰您了,我只是过来回味幼时记忆。”道明我的目的,她热情地招呼我坐下,捧出一袋馓子,我的食欲顿时被勾起,不因它的味道能敌过山珍海味,而是其中包含着我欢乐的童年回忆。扳开几根,放入口中,香脆夹着谷香溢满我的五脏六肺。其间,老人与我闲聊起来,从她的口中,我得知几年前的老扬州,东关街以手工业的纺织品及流传下来的食品老字号店而文明,引来不少商家在此投资。除此,如今在不断修善的古园:个园,汪氏小苑等依旧显露出江南的清秀,精巧。她还自豪地向我夸赞:东关街也是盐商文化的发祥地!因此,它“商业古街”的称号也可谓名副其实了。后来从牌子上对其介绍得知:东关街还有一个建筑特色,那就是“鱼骨状”街巷体系。

  当谈到国庆即将临近时,我兴奋又可放一个长假时,她却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说:“还记得去年国庆阅兵,那气势,整齐的队伍呦,那叫一个安心。”听得出,经历过艰苦磨难的她,是多么希望国家日益强盛。她还不忘提醒我:“少年强,则国强!”我好似如负重望地点了点头。她忽又指着老屋中的空调说:“现在生活水平好了,老房也来赶时髦了。”

  转眼间,太阳已西斜了,鸦略屋头,不知被染成了金鸦,盘旋而回。我告别了老人,原路摸索着回到主干——街头。天色的催促,丝毫没有扫了卖着与游客的兴,街头的排排灯笼渐渐点亮的静谧的小街。

  食品小摊旁围了不少人,缕缕热气从人群中袅袅升起,几阵晚风吹来,不禁哆嗦几下,不禁会想起小时候的场景。那是7,8岁时,我入迷似的围着电视机中的动画片,全然不知天色已晚,到吃晚饭的点了,奶奶的喊声也根本被耳边过滤。接着,她随手从灶旁拎起一根树条,赶鸭子似的将我赶入厨房。此刻桌上已摆放我最爱吃的.菜,那时的我似乎还没有深刻地理解“家”的温暖的具体含义,只是简单地认为很安心,自在,有依靠。屋后的群鸟伴着天边的云霞,为我们的晚饭献上一曲委婉动听的乐声。“后面的鸟开会了!”爷爷以最朴实的文字表达着他的感受。我们三人围坐在一张低矮的小桌旁,脸颊被热气焐得通红。

  想着,不禁感叹,如此一座城市,竟藏着珍宝,不仅见证着历史的奔腾,彰显着祖国的发展历程,也驻有每个人珍贵的回忆,我爱故乡,爱祖国!

叙事高一作文2

  又到历届选举市长的时候了。大家都想做本市的第一把交椅,王县长就是其中的一个。在这种情况下,竞争是异常激烈的,发生的故事也是最耐人寻味的。

  “这次我要能跨过这个‘坎’,我的官路可就平步青云了,向前市市长我就当上了,这可是许多人都梦寐以求的位置。菊儿,过来看一下我穿上这身西装精神不精神。”(王县长煞有其事的对着镜子打着领带)

  “哎,来了,呦!真帅气,这次向前市市长的位置肯定是你的。”一个打扮的很时髦的女人用娇滴滴的声音应了一句。

  这时王县长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那是,像我这么有朝气的县长,他能不给我提升吗?到时候,我就把家里的那个黄脸婆给离了,把你给光明正大的'娶进门来,你以后就不用与我偷偷摸摸的过日子了。”

  一阵窃笑之后,王县长穿好衣服,便把眼睛转到一个黑色的小皮箱上。

  “我的小菊儿呀!钱装好没?装好了,就快点给我,我得快一点。”

  “放心,装好了,分文不差。”

  “呀!时间快到了,马上就错过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了,没看到司机来催我了吗?”(边说边提着皮箱跑了出去)

  “至于吗?不就是一个宴会吗?下次还有机会。”

  “你一个女子懂得什么?”

  “啊!”

  “咋的了?”

  “撞到门槛上了,这破门槛,等我回来就拆了它。哎呦,哎呦……”

  “要不要擦点药?”

  “不需要,我得快点,你就在家等我的好消息吧!”

  说完后,一瘸一拐就出去了。

  ……嗖……的一声,司机把王县长接走了。

  半个小时后,王县长一脸的沮丧回来了。

  “你没坐上市长,不可能啊!十官九贪,他不要钱还是其他原因?”

  “不是他不要钱,本来他是要升我的官,可是……可是……”

  王县长一拳砸到了皮箱上,大骂了一句:“妈的!都怪这破门槛,害的我被别人误以为是个瘸子。形象不好,便把钱又退了回来。所以事就碰了钉子。唉!看来只有等到下次再说了。”

  “那这可咋办呢?”

  “咋办!纸包不住火,你以后就别跟着我了。这有三万,你先拿去用吧!”

  说着,就给这个被称为菊儿的女人递过去一叠钱。

  “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老娘我白跟了你了。吃了这么多苦,遭了这么罪。你连个市长都当不上,有什么用!”

  菊儿一改往日的温柔妩媚对着王县长就吼了起来。顺手接过钱,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后来,听说王县长最终当上了市长,搬到新别墅去了。只是那个别墅用了很少的钉子,同时没有安装门槛。而原来的那个老房子,被王县长低价出售了。因为他觉的太晦气了。他当市长后,就不允许人们用钉子盖房子了,也不允许人们再在门上安门槛了。因为他说只有这样,他才能步步高升,没有跨不过的坎了,以后也不用碰“钉子”了。

叙事高一作文3

  雾还是那么浓,花溪村,这个小乡村在南方的摇篮里安稳的睡着,似乎外界的一切嘈杂都与她无关,可有时候,我又害怕她会这让一直沉睡下去,不再清醒。三年前,我与同窗好友一同报名了民宿夏令营,地点就在这个美丽的小村子里,我们乘着大巴,走过颇为颠簸的碎石路,终于在数小时后,到达了这个依山而建的村子,大家望着这个陌生的美丽地方,心里充满了喜悦。我和菲尔被安排在了一个房间,她是我的邻居,也是我的闺蜜,由于路途的辛劳,我在到达房间后就趴在床上呼呼大睡了起来,在梦里,我梦见了一个似人间仙境的地方,那里的民风非常淳朴,好像曾经学过的大同社会一般。然而,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我的美梦,是菲尔,她忘了带钥匙,她早在我熟睡之前就忍不住去看看周围的环境,可这一去,竟然是几小时!“嘿!你知道吗,晚上夏令营的领队说有一场篝火晚会,要全体成员都来参加,那是村民们特地举办为欢迎我们的。”我参加过许多次夏令营,也住过许多民宿,可是,这样热情的主人翁,还是头一回见。

  晚上八点左右,篝火晚会正式开始,村子里的住民大部分都来了,我们所居住的酒店的老板娘,为我们准备了烤全羊,一些村民还带了些水果。我不知道这是否是领队安排的,可是那一张张纯朴又陌生的脸上,写满了热情。我和夏令营的队员们,拿着便捷式的小板凳,有秩序的坐成一排,酒店的伙计为我们分羊肉分水果,而那些村民则在一旁跳舞,领队把羊肉分给他们,他们却说已经吃了,肚子很撑而拒绝。待到我们全体队员吃饱喝足,村民们抓上我们的.胳膊,邀请我们加入他们的舞蹈队列中来,我们个个害羞,称自己不会跳舞,可是还是拗不过村民的热情。这些村民们大部分是少数民族,他们头上有的系着丝带,有的带着漂亮的帽子,而最统一的,则是女裙男裤。 晚上十点钟,这场篝火晚会已经结束,大家都帮着酒店伙计收拾残羹,这些杂活很快就被我们消灭。领队命令我们回到自己的房间,要我们早些休息,因为明天,我们要离开这里,去下一个地点。回到房间后的我,心里有些沉重,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有空来到这个温暖的村子,也许,以后再没机会了吧。菲尔似乎看到了我脸上的落寞,她拿出了一打明信片,说这是饭店老板娘给的,让我们分一下,我撕开包装,看到了一幅幅美丽的画面,心中的暖意再次被燃起。是啊,就算没办法再次来,我还可以把花溪村带回家啊……

  我心里想着,渐渐进入了梦中……在梦中,我开心的笑着,我再一次梦到那个可爱的村子。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清早领队就把我们叫了起来,马上,我们就要离开这儿。我收拾好了东西,发现,酒店的老板娘已在此等候,她微笑着向我们道别,目送我们踏上大巴。车子颠簸在坑坑洼洼的路上,花溪村在后面越跑越远。我的眼上似乎沾上了些许潮湿,透过车窗,沉入那神秘的浓雾之中。雾,真的好浓。花溪村,感谢缘分让我遇见你,你的美丽,一直会存留在我的心间。

叙事高一作文4

  暗想从前阴雨天

  你伞留下了思念

  今夜你不在我身边

  在断桥边也无法了断——题记

  打湿了江南的夜空,一点点的慢慢渲染开来,很快便把江南浸润在夜雨之中。她撑着白底青花的油纸伞慢慢的走在院中的池边,看着水中微波荡漾开来。雨水跌落在泥水里,打湿了他的绣花鞋,可她并不在意。因为她的心早已与远方行医的他一同,不在此地。

  二十四节油伞骨蒙着浸过桐油的绸布,为她在这江南夜雨中撑开一片天空,就宛若在断桥时她为他撑起的那片天空一样,二十四节油伞骨根根错离,就好似告诉她他们人妖殊途,无法相和,可那又怎样,从他为牧童救下仅为白蛇的他开始,从断桥相遇时看见一身被淋湿的他开始,从他接过递予他的伞时对他温温一笑开始,她便知,她的心开始沦陷。

  她默默的走回房间,随手将伞放在门廊上,点起一盏油灯,微黄的灯光晕染开来,桃木雕花的卧床,墨色红纹的布幔,还有空气中弥漫开来的淡淡幽香。这些,都是她最爱的也都是他细细嘱咐下人为她购买打理的。想到这,他嘴边便勾出一到好看的弧线。

  满一杯女儿红,杯中便映出她倾城的容颜。一支工艺繁复的银钗斜斜的绾住云鬓中,白皙的脸上,双眸宛若湖水般灵动,一袭绯红的长裙,拖在地上,宛若一朵盛开的曼珠沙华,妖艳而忧伤,你说,如此绝美的女子,任谁也看不出他是蛇妖吧。

  她本以为隐居于市,救济于民,便可与那良人相夫教子,恩爱一生,可那法海又是如何知道,又为何要破坏他俩的姻缘呢?紧咬朱唇,却还是未忍住满眶的'泪水,眼泪划过脸颊,落在酒中,荡起一个小小的涟漪。

  她仰头,举起酒杯,一饮儿而尽,瞬间浑身便火燎似的烫。蛇,还是不宜喝酒呢。她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可这女儿红再烈,也烈不过五月初五之时他亲手为她满上的雄黄酒。那满满的一杯,对于她而言,是致命的毒药!可这毒药是她的相公为她满上的啊。任他有千年道行,也比不过他为她满酒时温和的笑,任她有千年道行,也敌不过那几杯情疑相交的雄黄酒。原形毕露的她,在月光下痛苦的扭曲着,可她的心中更为痛苦。你既爱我,又何必疑我?她虽事后将她化身成蛇之事圆了过去,可她深知,他们相敬如宾的日子,还有几时?

  雨越下越大,一阵狂风吹过,竟吹起了她放在门廊上,她飞身而起,还未走出几步,腹中一阵坠痛,她落在庭院的池旁,抚摸着微微隆起的小腹,无可奈何的看着雨伞飞走,消失在江南的夜雨里。

  雨淋湿了她全身,朱唇吐出二字:“官人!”恍然间,她才知晓,那人。只是她思他的幻影。她跌跌撞撞的进入厢房。冰冷的空气使她不禁一阵寒颤。

  望着窗外无尽的夜,她知,今夜,空床,孤枕,无眠。

  安化县第一中学高一:陈福亮

叙事高一作文5

  黑色的七月,残酷的现实,狂傲的他被更加狂傲的老天抛回原点,心灵的挣扎的轨迹是一条条清晰可见的波折线,无声无息的海啸将他抛弃在海洋中央,四周边一根救命的草根都没有。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不是孤独却胜似孤独的徘徊,没有目标却注定马不停蹄的'奔波,构成了一段流浪生涯!

  流浪三部曲之一——望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断肠的人呵,何处是归途?秋风扬起零落,却撩不开他的心扉之窗,一脸忧然,衣衫褴褛,步履维艰,“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

  万物俱静。任意东西。花儿收敛了往昔灿烂的容颜,草儿低下了头,停止了撒娇,花草互凝。“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星星点点,繁芜丛杂。只是,少了一丝车水马龙的川流不息。

  可能是秋风带走了吧!

  “残星几点雁横塞,长笛一声人倚楼。”

  流浪三部曲之二——寻

  萧索。枯黄。凄荒。轻狂。

  夜凉如水。

  流浪人拖着蹒跚的脚步,毫无目地。他第七次勒了勒裤腰带,因为三天下来,他滴食未进。矫首,遥望,再次起步,顺便拾起他惟一的倚靠——不是拄杖的拄杖——扁长扁长的树枝。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恍惚之间,他看到了前方隐约有灯火。希望,又一次骤涌心头,他揉了揉布满血丝的泪眼,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吃力地撑起腰,颤颤巍巍,一步,两步……

  近了,更近了……

  爬上前,原来那只是……

  只是……

  自己构筑的一声虚幻的梦!

  “竹篮打水一场空。”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

  流浪三部曲之三——泪

  聆听,落叶的飘零。

  感怀,浪者的眼神。

  心有余而力不足,仰天长叹,两眼迷惘。

  “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那景,又一次现在他眼帘。虽是常见,可每一次,他都……

  夕阳西下,寻常巷陌,用流血的心,拉开无边的夜色,二泉映月拉响久已忘怀的沧桑。

  受泪腺的刺激,不经意间,泪,陡然滑落!

  就在此时,另一位流浪者,替他拭去浑浊的泪水。

  “你是谁?”声嘶力竭,两眼黯淡无助。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蓬何必曾相识”。他答道。“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无可无不可。他们,走到了一起。

  “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对!”声音喊出,泪水涌出。

  互相搀扶在一起,消失在茫茫的天边。

  雨,淅沥淅沥。

  “哀莫大于心死!”

  不是后记的后记

  是冰凉的雨水?还是晶莹的汗珠?哦,不,不,那是——泪!

  是流浪者的泪!

  是那阿炳十指如柴的双手,轻轻抚过挂满泪水的胡弦,一生的坎坷凝结在两根纤细柔软的弦上,如同泉水从指间汩汩溢淌而出。

  那黑夜的二泉映月,一泓生命的月泉,涓涓叩响盲者的耳膜,激荡在听者的心中。

叙事高一作文6

  前段时间,宋慧乔和宋钟基的婚讯传遍了朋友圈,有人说,看到他们,我又相信爱情了,我在祝福他们的同时,突然想着为何他们可以在一起,而在一起之后并没有收到任何人的嘲讽,反而全世界的人都在祝福他们,甚至有人为他们相信爱情。 我想了许久,终于得出这么一个答案,因为他们般配。他们一个是亚洲男神,一个是国民女神,无论颜值、地位、才气都十分登对,就是因为这,他们才可以相互吸引,才可以收获外界一致的祝福。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男神宋钟基娶的是一个不如他的女人会怎么样?先不说他们之间相处的融洽与否,外界会给他们什么样的辣眼睛的新闻标题呢?是“揭秘!国民老公为何会娶平凡女孩儿?”还是“不解!宋钟基的眼光怎会落到如此地步?”如果是真的,那么不仅是标题党的乱入,就连粉丝们也会不解,为什么?因为不般配。这里的不般配,和家庭背景并无太大关系,而是两个人从外貌到内在,从学识到地位的相配。

  大家都有判断的能力,而且这种判断通常是十分准确的,尤其是生活在公共视线中的人,自然会收到比常人多的吃瓜群众的各种判断。就拿两年前的一番震惊娱乐圈的一则离婚案为例,他们之间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不搭。女方长得漂亮,本科学历,男方其貌不扬,没什么文化。在最开始他们结婚之时,就有人说,他们根本不搭,迟早得离婚。虽然这句话对于一对新人来说十分恶毒,但是时间却刚好证明,这句话是对的。有人说这只是夫妻情感出现了问题,和搭不搭没什么关系,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何现在的国民要把女方比作《水浒传》里那“出墙的一枝红杏”呢?因为明眼人都知道,男艺人有着同武大一样惨痛的经历,他们的爱情,是不相称的。在爱情这场博弈里面,他们完全溃败。

  今年三月份,有消息传出,香港艺人林峰和吴千语正式分手,许多林峰的粉丝根本没有半点觉得惋惜,反而为林峰高兴。这是为何?还是那句话,他们不般配。TVB当家小生和野鸡女艺人的情侣组合,在外人眼里就是个笑话,吃瓜群众们早已推测他们绝对会分手,粉丝们更是坐等女艺人被甩的好戏。事实证明,他们的推测是正确的。“不搭”这两个字,也是他们爱情终结的重要原因。他们的爱情,由于不相配,最后也以失败告终。

  很喜欢《简爱》里的一句话:“爱是一场博弈,必须保持永远与对方不分伯仲、势均力敌,才能长此以往的相依相惜。”宋慧乔与宋钟基、林峰与吴千语,他们都证明了,最好的爱情不是“我负责貌美如花,你负责赚钱养家。”而是两个人势均力敌,不论在哪个方面都能实现平等的对话。

叙事高一作文7

  第一次看到桎梏这个词,不出意料的把它读错。——题记。

  那天在杂志上偶然看到这个词,觉得很有趣,转过头去对我的后桌说:“哎,智浩,你看这个词,跟你的名字是不是很像啊?”他仔细看了看,一脸鄙夷的说:“哎呀,你真是没文化,这个词念 zhi gu,我名字是zhi hao 哪里像了?”我夺掉他手中的杂志,翻起了字典。果真,字典里的读音确实像智浩说的那般,读zhi gu。我抿了抿嘴,为我的愚蠢感到尴尬。

  第二天早上,我刚走到教室门口,智浩就挥手示意我过去,我坐到了座位上,转过头,他对我说,你知道桎梏是什么意思吗?我说,知道啊,我昨天查了下,好像是手铐脚镣的意思。他又问,除了这个,你对桎梏还有别的了解吗,我答否后他开始给我讲了他对桎梏的见解。他说,当他第一次见到这个词并了解到它的意思时,心里很不舒服,毕竟手铐脚镣不是什么好东西,而这个词也浪费了木字旁的诗意,可是后来他看到一个故事,就对桎梏产生了不同的`看法。他在那个故事中读到,在中国的古代,有个叫子寻的读书人,他从小勤奋好学,全村人都对他抱以期望,希望他能金榜题名,致富故乡。以子寻的实力考取个进士,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他却仅仅考了个秀才,全村人都立刻小看了他,觉得他没有本事让村子富强。子寻并没有对村民说的话感到气愤,只是觉得自己的成绩不应该只是这样,他很纳闷。

  过了几天,他的同窗来找他,说:“子寻,你知道吗,我听追寻内心之所向说,今年考试的前几名都是花钱买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实力。”子寻确认了真实性后就想着去官府揭发,他的同窗说可不敢这样,他们和官府纠结着呢,你要是过去,就是自讨苦吃。可他就是想要去揭发,他不忍后人也受到不公平待遇。不出所料,他果然被官府抓起来,关进牢房,戴上了桎梏。在入狱的几年里,他时常写诗作词,陶冶性情。当然出狱后,有人对他说,你可真固执啊,当年劝你那么久,你还是去送死,想必你在牢里,也肯定后悔吧。他答,不后悔,我从来不后悔,如若能用我对正义的固执换为桎梏,那又有何妨。后来他在村里办了间学堂,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听完智浩的话,我心里有太多感慨,原来有关桎梏,还有这么动人的故事。所以说,凡事不能看表面,只有深入内心,才能有真实感受。倘若子寻为了自己的性命忍气吞声,那个时代又会少一个英雄,桎梏被人们提起也只会是罪恶的代名词,正是有了这么多的英雄,才有了正义的光明,致敬子寻,致敬英雄。

  固执的子寻为寻求正义戴上了桎梏,只要是追寻内心之所向,受些苦难也未尝不可。——后记。

叙事高一作文8

  我最近怎么了?为什么总想着已经渐渐模糊的生物?然而,当我静下心来,努力追寻过去的时候,我得到了那么多惨淡的片段。我真的白活了20年吗?相对于我现在的处境和同龄人的变化,我终于有勇气大胆的承认自己白活了20年。但是,我就是我,我有我自己的性格。我不愿意承认我这辈子的失败。至少我还有人生历程要走完。我还是想发光发热,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身边的人。

  我记得我经常听别人说我是个多好的人,很多话是这样的。的确,我承认我对人,对事,对事的态度是正确的。我不是在讨好别人,我是在讨好别人,我只是在做自己的.良心。但是,良心在现实世界里是没有用的,越是善良的人,越是别有用心的人欺负你。但是,你善良的内心中那种长期没有训练出来的叛逆神经,根本无法抵抗别人的狂轰滥炸,以至于在宏观世界里表现出人们所说的“软弱”。但是,人的心理是有底线的。当外界影响超过那个底线,谁有把握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最终导致了无数血腥的事实。有人会说,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你见过中毒的人吗?毕竟隐藏和闪烁并不是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直接接触是必然的。在这里我不得不承认,我小时候被别人威胁过,现在不是这样了。然而,我童年的记忆永远不能被忽视。可能我说这些的时候,有人说我思想有问题。啊,那叫自欺欺人。你觉得现在的道德思想标准在哪里?教科书?按照课本上的道德标准,我敢说我是绝对合格的,但是你的心理有问题。当然,我可能是看多了世界的阴暗面,但适当保留对某些人的善意,也许是正确的选择。

  思绪把我拉回了高考。虽然离高考只有两年时间,但我只能依稀记得当初我是在挑灯夜战,我努力用当时唯一的梦想去追寻那一幕。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因素,我以专业线8分以上结束了学生生涯。我忍不住要说我不够努力,不够努力。是什么原因让我得到这样的分数?时隔两年的今天,终于知道是“因果循环”这句话了。

  每当我满怀愧疚的站在父母面前,他们总是抱着我这个犯了错误的孩子,胸怀宽广。我真的很对不起他们,有时候甚至心里会哭,“我这么无能,你为什么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父母变老了。就算现在能实现抱负,父母也不会享受太多时间。更何况我现在一事无成,但我仍然需要他们的支持。

  高考后有复读的冲动,但最后因为其他原因放弃了复读,去了北京的一家培训机构,却不知道自己刚刚从一个火坑里跳出来,匆忙跳进了另一个火坑。这让我心里多了一点愧疚。现在毕业了,没有工作的消息。又是应了一句“年轻不努力,老板徒伤悲”。但是,这么大的努力真的能弥补以前的任何错误吗?

  现在我想知道我的出路在哪里。我的目标什么时候能达到?经过各种努力,心里燃起了希望之火。我不知道它能给我带来什么,但我只想拥有真正的天赋。我反复计算得失后,决定去北京参加自考。我真的希望我这次能不再犯错。我和身边的人再也受不了了。

叙事高一作文9

  古青色的石板上爬满朵朵青苔,幽幽地散发出些许凉意。偶有一抹阳光射入,迸碎了一地的苍凉。零碎的阶石里,有我走过的足迹;层层落叶里,写满了我的成长。

  “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当当我埋头奋笔疾书之时,一句歌谣飘入耳边。仅仅一句,就勾起了我的记忆,顿时,眼眶蒙上了一层温热的水雾……

  “外婆,这吹衣服的棒子好重哦!”我嘟起嘴巴,对外婆埋怨道,“臭外婆,我不想拿。”外婆听罢,慈爱的对我说:“乖,外婆需要你帮忙啊!”说完便溺爱地揉了一下我的头发。我听了外婆的话,便十分得意——我现在不是小屁孩了,可以帮外婆做事了!

  外婆粗糙的大手包裹着我小小的手,走向洗衣河。正在洗衣河的大娘看见我帮外婆拿东西,便夸外婆:“哎呦,阿金啊,你外孙女好乖啊!阿金,有福气哦!”我听了,就在心里偷乐。外婆看透了我的心思,轻轻的拍了我的头,笑着说:“这有什么乐呵的?要在管理好自己的事的基础上再帮住别人,这样才是最棒的!”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别看外婆对我十分溺爱,其实,我做错了事,她也会惩罚我。

  那个夏天,狗蛋他家的西瓜熟了,我的心就痒痒了,便决定去偷西瓜。

  我偷偷摸摸地爬进西瓜地,左瞧右瞧,见旁边没人,便敲了敲西瓜,便抱起一个最好的拔腿就跑。今天的运气格外的好啊!

  我抱着西瓜跑回家里,刚进门我就叫外婆,让她来吃西瓜。我以为外婆见了会表扬我,没想到,她一见到这个西瓜,便铁青着脸说:“西瓜哪来的?”“在狗蛋他家……在狗蛋他家玩,狗蛋送的.!”我慌张地回答。“是么?狗蛋送的?我得去问问看!”外婆起身,佯装要出去,我连忙说:“别!是…是…是我偷来的。”“你说出来就好,走,去给狗蛋他家长道歉。”

  到了狗蛋家,我向他们道了歉,而他的爸爸也没说我,还说要把那个西瓜送给我!“不行,她犯了错误,不能把西瓜给她。得让她知道犯错了就要受到惩罚。”外婆厉声道。“那,那就让她帮我守西瓜地吧。”“好。”我接受了任务,我并不怪外婆,因为,我明白我错了!

  就那样,我为狗蛋他爸守了一个星期的地。外婆对我说:“做人要诚实,不能撒谎,不能偷东西,而且知错就改才是好孩子。英子,你要永远记住我说的话!”是的,我会永远记住的。

  和外婆在一起的日子是短暂的,我六岁那年,妈妈把我接走了。那天,我和外婆都哭了,我舍不得外婆啊!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分开以后,只有在节假日才能回去看外婆,现在来了离外婆很远的地方,我们见得更少了。

  外婆,我想你……

  “嘀——”一声汽车鸣笛声把我唤醒,摸摸我的脸,好湿啊。

  看向窗外,闪烁的霓虹灯吞吐着城市的繁华,灯红酒绿,车如流水,喧嚣压抑,全然没有外婆那个村子的淳朴及安静……

  放下手中的笔,盯着本子看,渐渐地出现了幻觉,我好像看到了外婆,看着看着,我趴在书桌上睡着了。

  梦好甜哦——我回到了当初和外婆在一起的日子。

叙事高一作文10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憎恨的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我最憎恨的就是贫穷,没有之一。”

  我憎恨贫穷,因为我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我没有像那些幸运的孩子一样,一出生就拥有了富裕生活,过着温室花朵的日子;我憎恨贫穷,因为当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冬日里在家里吹着暖气时,我们穷人家的孩子却连一件好的棉衣都找不到穿;我憎恨贫穷,因为我们辛辛苦苦的劳作,累得满头大汗,挣得钱却少之又少……

  小的时候,爸爸跟我说,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做个有钱人,就不用过着现在贫穷的生活了。那是的我还小,还不能理解爸爸口中的贫穷是什么东西。天真的我觉得,能在饿的时候有饭吃,冷的时候有衣穿,不就很好吗?可是,当我越来越大时,我才终于深刻体会到了,爸爸口中的贫穷是多么可怕。我不想再看到妈妈为了几毛钱跟别人计较半天,不想再看到爸爸每天在工地里累死累活,不想再被别人瞧不起。我也想像别的小孩一样,在炎炎烈日可以开心地吃着冰棍,在寒冷的冬日可以吹着暖气,更想让我的父母能够不再那么辛苦。

  还记得那一次,因为我考试考得不错,再加上正好是我的生日,爸爸妈妈都很高兴,准备了一大桌子的菜,还说要带我去买一套新衣服,那时的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我没想到,这件事会成为我一个不想再提起的噩梦。当我满脸笑容的拉着妈妈不再细嫩的手,走进那个从来不敢奢望的商城时,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虚假,我真的可以在这里面买衣服吗?我不敢相信。“您好,请问是要买衣服吗?”商城里到处可见热情的服务员在为顾客们介绍着衣服,好不热闹的场面啊!“你们是要买衣服?”过了好久,终于有服务员向我们走来了,不冷不热的问了一句。完全没有像对其他顾客的尊敬,眼里充满了嫌弃和鄙视。抬头看了看服务员厌恶的嘴脸,我终于理解了,从一开始我们走进这个商城时,人们向我们投来的目光。他们应该很惊讶像我们这样的人居然会来这里买衣服吧? “刚刚是,不过我想我以后都不会来这里买了。因为这里有狗眼看人低的东西,他会让我恶心。”我紧紧的握着妈妈的手,用力所有力气,向服务员笑出一个我自认为最灿烂的笑容,然后拉着妈妈毫不犹豫的离开了。这是我第一次这么不礼貌的说话,因为妈妈说,素质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它会让别人对你的印象加分。我一直都牢牢的记在心里,不过我觉得我没有做错。爸爸对我说过:“人穷志不穷,虽然我们穷,但是我们要穷得有骨气。”所以,我觉得我做的不过分。

  从那次起,我就发誓,我一定要好好读书,我一定要证明给当初所有瞧不起我的人看看,我不比任何人差,我一定不能再让我的父母再被别人瞧不起,让他们过上最富裕的生活。既然没有别人聪明,那就比别人更努力,别人用一个小时学会的东西,我笨,那我就用两个小时,三个小时……我相信,我一定能超过他们。

  我憎恨贫穷,不管它有多么的可怕,我都要征服它,我相信:事在人为。

叙事高一作文11

  从小到大,我不知换了多少个书包。但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我的第一个书包是我六岁生日的时侯,爸爸亲自带我去挑选的――那是个非常漂亮的红书包。爸爸当时温柔地给我背上书包,笑呵呵地说:“小丫头背上大花书包上学咯,考试能考个100分咯!”我心里也美滋滋的。却年少无知,不知道爸爸对我寄托了多大的希望。

  时光如梭,我渐渐地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变成了追求时尚的中学生。班里的'同学有些同学上学从来不背书包,上什么课带什么书。我觉得他们好酷啊,想想自己背着那个沉重的书包显得特别笨重也不时尚。然后我也就学着他们的样子,学着他们每天不带书包去上学。第一次甩掉了“包袱”,感觉后背上特别轻巧。

  几天不背书包去上学,终有一天,爸爸发现了。便问我:“你上学怎么不背书包啊?”

  “不想背。”我轻描淡写地说道。

  “去上学不背书包,哪有点学生的样子……”爸爸又唠叨着。

  “那书包又丑又重谁愿意背啊!都什么年代了还天天背书包,俗不俗啊!”我顶嘴。说完我抱着一本书就向学校跑去。留下爸爸在后面沉重的叹息声。

  到了学校,上数学课。我才发现,早上匆匆跑出来,只带了一本书,昨晚做的试卷丢在家里了,并且什么文具都没带。我不禁自责道:“以前可从没像现在这样丢三落四的。”数学老师要讲试卷,检查同学们都写了没有。检查到我时,老师问我:“试卷呢?”我说:“丢在家了。”“没写找什么借口?下午叫你家长来!罚你出去站!”我一向是老师眼中的乖乖女,此时此刻感到特别委屈。

  就在我准备出去站着的时候,一个清瘦的身影慌慌忙忙的赶来。教室门被打开了,是爸爸!他怀中抱着我的书包,身上大汗淋漓。

  爸爸来不及喘两口气,便说:“这位老师,实在不好意思,我家孩子把书包丢在家里了。”

  老师特别不客气地说道:“作为学生,书包都能忘了,还上什么学!”

  “不好意思,实在不好意思,是我们做家长的没管好孩子,这位老师,孩子不懂事,你就再给她一次机会吧……”

  我看着爸爸在那么多人面前那么恳求我的老师,我原本委屈的心情更加酸涩了。眼泪不争气的在眼眶里打转。

  老师见此状,也不好再说什么。

  中午回到家,我原本爸爸会劈头盖脸批评我一顿。然而并没有。他做了好多的好吃的,沙发上放着一个特别漂亮的带轮子的多功能书包。爸爸见我回来了,笑盈盈地招呼我吃饭了。然后不好意思地说:“乖女儿,早上是爸爸错了,没有考虑到你的感受,爸爸给你买了一个新书包,你会喜欢吗?”我一下子大哭起来。爸爸吓坏了,忙来安慰我。

  我抱着爸爸说:“爸爸,我错了。我的书包很好,我以后都背书包去上学。爸爸,我一定好好学习!”

  爸爸欣慰地笑了。

  那个书包我背了很久,直到坏了也没舍得扔。因为在我心中,那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书包,更是爸爸对我的期盼,对我的爱!

叙事高一作文12

  今天,是我一个人的旅途,在一场盛夏的骤雨后。

  记不清是第几次一个人回家。只是这一次比较特殊,只是有人来相送。

  她摇摇头,一张不再年轻的脸上,悄悄爬上了皱纹,叹息道:一年又过去了,还是一个人回家。

  是的,就是这么一个人,不需要爱情不需要事业的人,注定了一个人的旅途。

  我没有说什么,再多的话,也无济于事。

  我相信,谁也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

  我望着车窗外面的街道霓虹夜景,一幕幕闪过,就像是学校里的幻灯片。

  隆隆微颤的汽车声,将伴着我咀嚼一路的寂寞与孤独。

  “这次你不会恨我了吧?”我出了手机,给那“她”发了一条信息。这是最后一条信息了,因为,我们天各一方。

  车开人离,人影渐渐变小,你突然停下挥动的手,一种苍茫无边的疼痛从天空袭来。

  我无处躲避,无力拒绝心底的懦弱在投降妥协。

  车载走了我的遗憾与浅薄的行李。慢慢消失在漆黑的高速公路上,却没有带去我的回忆,因为我的回忆里有这个城市,有太多难舍的情结……

  前面又是无边的黑暗,无边的忧愁。

  没有收到你的回音,这才发觉,自己的多么的'渺小。不论是在这个世界而言,还是在你心里。或者,你也早已把我忘了。

  正如我忘了路旁的风景一样。

  人生于世,谁不是过客?

  不知道那个歌手这样唱:你我都是这条路上匆匆的过客,其实留下的绝对不是寂寞……

  等待太久,会让一个人变得麻木。

  谁不怕等待,历史上多少人因为等待错失良机,因为等待虚度光阴,因为等待却成了永诀!

  我这辈子最怕的就是等待,却又常常活在等待之中。

  遥遥无期的等待就像是漫漫长夜一般,即使是繁星点点的夏夜,眼前也是黑茫茫的一片,让人裹足不前。

  左右两旁响起了鼾声,那是令人最羡慕又最反感的声音。

  一个人如果能在车上舒舒服服睡上一觉,岂不美哉?

  一个人如果在车上心潮澎湃,忐忑不安,岂不是最不愿意听到人家的鼾声?

  如果说旅途上唯一的同伴,我想就是那陌生的鼾声。

  夜,太深。

  路,太长。

  回家的路,还有很长。

  到了乡村小道,还是一个人的旅途。

  晚风吹来的是稻香。

  月色映下是蛙鸣。

  那种百虫鸣啾的声音,让我的前路不再寂寞。

  乡村的小溪水是最清澈,最甘甜的。

  是那潺潺流水声,是那甜丝丝的甘冽佳酿,让我的旅途不寂寞。

  树梢上的果实掉下水里,我的一颗凌乱的心也坠入水里。

  让那一个人的旅途也抛入水里去吧,化作一片枯叶,飘向远方。

  其实一个人的旅途有什么不好呢?

  书上说:心若没有靠岸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

  想想,一个人回家与一个人流浪,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

叙事高一作文13

  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经历很多的事情,这些事情过去后很快就会成为过眼云烟,而淡忘于记忆,但有些经历可能会刻骨铭心、伴随一生、得益于一生。

  记得考入高中后,心头有些兴奋和激动,因为对于我来说,那是另一番天地和世界,那是第一次放飞自己,离开乡村而步入城市,也是我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家乡,带着对城市的向往和对知识的追求,我迫不及待地煎熬着报名时日的到来,难抑心头的激动和兴奋,正值盛夏,是老百姓忙于农事的季节,本来是由父亲陪同去学校报到,考虑家里正缺人手,而且只是先去学校报到,不用随带行旅,如果能让我自己一个人自己坐车、找到学校、并且办好学校的一切入学前手续,对我来说莫不是一大考验,这听起来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但对当时从未出过远门、尚未成年的十五岁的丫头而言,又是到一个完全陌生的新型环境,真的是一个大大的考验,心中有些忐忑与不安,母亲有些犹豫,但在父亲的坚持下,还是让我独自踏上了离乡的征途......

  因为激动、兴奋又夹着些许的忐忑,临行那天早早就起来,记下学校的地址将纸条小心翼翼地装进了口袋,在父母的嘱咐声中,为了给自己壮胆,也为了让父母安心,我反倒信心满满的对他们说不用担心,没问题的。非常顺利到达车站并按照纸条上的地址买好车票,坐在前排靠窗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外面的风景,盛夏早晨的太阳并不显得那么的毒辣,透过窗户晒在我身上,让我觉得这个世界非常美好!时间过得很快,一幌几个小时过去,离学校的距离越来越近了,我不敢大意仔细听着售票员阿姨报的站名,可千万别坐过了头或者提早下错了车站,左顾右盼、环顾了一下四周,看到后面有好几个中途上车的小乘客似乎跟自己年岁相仿,不过旁边都有大人陪同,莫不是和我一样同去学校报名的`学生。

  自己开始留了神,正好听售票员阿姨报到:新安的,下车,我竖起耳朵听着,看看自己的站名:新湾,心里开始有些紧张,不是我下车的站的,可不能提早下车,看看后面的几个相仿者都没有下去,心有些定了,后面可是一刻不敢再打个小盹,又过了一两站,心想还是去问问他们是不是将来同窗校友,先认识一下不也挺好,虽然不认识,但谁又不是从陌生到熟悉呢!鼓起了勇气,果然是一道去报名的,接下来的旅程让我更觉到的轻松与愉快,有了同伴,有了言语,有了欢乐!

  后来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水到渠成,也找到了学校的舅舅家住了一晚,因为天色有些晚了,没有赶上回乡的汽车,第二天中午才回到了家,父母一宿难眠,母亲清晨就到马路上顾盼着我。看到我安然无恙的回到家,父母有些激动并且带着几分骄傲。

  这次经历对于有些人来说,可能再简单不过啦,但对我当时一个孩子来说,是一个挑战,让我一生难忘,我学会自己去认识一个陌生的世界,去与陌生人交往。也让我明白有些事情只要你敢于去做也许很快就能成功,如果尝试的勇气都没有肯定是一事无成的。

叙事高一作文14

  从小,我跟父亲的感情就不太好。倒也不是他对我不好,而是我对她一直有一个心结尚未解开。我怨他,我怨他以前忙着工作从未关心过这个家,才会导致妈妈要跟他离婚。离婚后,他似乎是醒悟了,不断地向我表达着他的关心。但,我始终无法原谅他。

  今天是假期的第一天,我大学的室友们都各自回了家乡与家人团聚。原本父亲跟我说他要来接我回家,不过被我拒绝了。我背着一个背包站在校门口,等待死党小丽来接我。等着等着,大约等了三十分钟,我有些不耐烦了,啦。我拿出手机联络小丽,连上网络后才看见小丽早已传了一条讯息给我,说他家里有急事,没办法来接我了。

  看着乌云密布的天空和周围快步行走的路人,我心道:哼!不过是四十分钟的路程,我就不信我没办法在下雨前赶回家!我开始快步地向家的方向走去。大约走了十分钟,腿已经渐渐变得酸痛,天空中开始下起毛毛细雨。雨水滴在眼镜的镜片上,阻碍了我的视线,进而拖慢了我的脚步。

  我抬头狠狠地瞪了一眼老天爷后又继续快步行走。雨下得越来越大,逆风前行更是困难,周围又没有任何可以遮风挡雨的建筑物,我心叹:真倒霉啊!学校为什么要建在这种“荒山野岭”啦!

  突然,我想起了父亲!对啊!我可以叫父亲来载我,这种时候也只能这样了。我拿出手机准备联络父亲,一看,“该地区无讯号”!看来是“天要亡我”了。我认命地走着,雨水模糊了我的双眼,遮挡了我的视线,我似乎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一“团”灯光,想必是路灯吧。

  不对!那“路灯”怎么会移动!我看见那“团”灯光向我“飘”来,心里有些害怕。我低着头继续前进,忽的,我似乎听见有人在叫我,哎呀妈呀!现在可是农历七月!我害怕得加快了脚步。

  “小锦!小锦!”那声音又来了。咦?好像......是父亲的声音!我猛然一抬头,竟看见父亲就在我的正前方。他骑着摩托车,单手撑着伞向我驶来。我朝他挥挥手示意我在这里。

  待他驶到我身边,我快速地跳上了摩托车。他把雨衣脱下来给我,让我穿上。我问他为什么会出来找我,他说他不放心让我自己回家,怕我遇到危险。刚好家里的车送去维修,便骑了摩托就出来了。

  伞很小,雨很大。他坐在前面,衣服早已被雨水打湿,湿答答地贴在他身上,看着竟有些心疼他。看着他宽阔的背,我在想,当年他到底背负了多少责任?我不由的.将头靠在他的肩上,说了一句:“父亲,我想我可以原谅你。”

  我感觉到他的肩膀颤抖了一下,透过摩托车的后照镜,我似乎看到了他嘴角漾起的微笑和从眼角流下的“雨水”。我想,这样也不错。

叙事高一作文15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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