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的作文

时间:2023-11-26 09:23:10 叙事作文 我要投稿

叙事的作文[通用]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叙事的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叙事的作文[通用]

叙事的作文 篇1

  今年我十七岁,刚刚进入高三,其实跟在高一高二的时候没有区别,课程并没有减少,老师并没有更换,心情并没有愉快,仇恨并没有减少,我并没有得到喜爱的手机,我并没有更换手里的MP3,窗外的云并没有散去,世界上的黑暗并没有消失,世界上的罪恶并没有停止,进入高三,并没有特别的感受,我还是很紧张,还是没有成就感。今年,我并没有长高,我的零用钱也并没有增加,我的食欲也并没有减少,我的烦恼也并没有远去。我是一个知足常乐的女孩,知足常乐,只有经历过青春期,完全长大以后才会说的话。

  只不过我比同班同学更孤独。

  孤独是我会一个人走进教室,一个人在坐下以前擦干净桌子,飘落的灰尘像无耻的精灵,落在地上。我会在坐在课桌前,那一分钟,不知脑子该干什么,不知该拿出哪本书,看见同学们陆续的走进教室,我的座位竟然在倒数第二排。周围没有一个人要求我帮忙擦好桌子,向南看,可以看见靠着窗户的`那个位置是一个男生,他向我微笑或打招呼。寂寞是自己的前面座位是一个男生。寂寞是自己拿出书本,竟然一道题也不会做。座位在倒数的位置,都是很寂寞的人,就是很寂寞的人。

  我是一个内向的女孩,认识的人并不多。我认识的女孩,有一个叫张丽的隔壁女孩。其实,我很喜欢认识女孩,我更喜欢女孩多过男孩。一个帅哥也比不上一个知己。我们是在厕所认识,那时我正在上厕所,她和几个打扮时髦的女孩走进来,开始聊天,然后互相点燃烟,继续聊天。张丽忧郁中带着嚣张的表情。我洗完手,抬头看见她,她看了我一眼,说:你真磨蹭,都上课了。我笑笑说:是啊。然后我们一起去教室。很巧的是,我们同时看见了一个帅气的男孩。

  他奔跑着回到教室。我们也各自回去。

  我的朋友认识那个男孩,他叫李凯,是特优班的大帅哥,他来我们班借书时,我认识了他。我是那种柔弱的女生,他无意中对我微笑,说:他喜欢柔弱的女生,这是不是表白?虽然我对他的印象很好,但是我准备再考验考验他。真正的爱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如果他依然爱我,我想几天过后,他会更爱我。如果他经不起考验,爱上别人,那么他会自动离开。爱情在考验中,才会更美丽。

  我在班里偶尔听到关于张丽的传言,她很叛逆,她是女生中的疯子,她很任性等等。我想,只要用对方法,还是可以和她友好相处。正当我一边想问题,一边做作业时,一个嚣张的女孩踢开我们班的门,张丽满眼愤怒,女孩说:叫你们班徐晓若出来。周围一片寂静。我出去后,张丽把我拉到墙边,她说:没想到啊,你竟然跟我抢男人?你活得不耐烦了。我吓得说不出话来,虽然我很迷茫,但我知道我闯祸了。我说:我怎么了?其实我现在很希望李凯出现,帮我赶走她们。一个女孩说:我操。她们三人把我围住,她们抓我的衣服,抓我的头发,张丽抓住我的头发说:你认识李凯不?我不敢说话,她们的气势把我吓到了。我闭着眼睛等待一场灾难降临到我身上。突然,一个手臂把我拉过去,他把我抱在怀中,是李凯。他是一个男孩,他的气势吓倒了她们。我看见张丽的眼中充满生气委屈怨恨,李凯说:你们再坏,也不能做这种事情。张丽的计划没有得逞,带着她的死党离开。李凯走过去,散开她们,抓住张丽的头发说:你以后再打她的主意,我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这身。没见过你这么欺负人,没见过你这种为爱报复的人。我看不起你这样的人,我也不会喜欢你这样的人。张丽大叫着疼。李凯放开她的头发,我急忙看看周围,幸亏没有老师路过。

  李凯说:这是青春期必然会遇到的事。被女流氓纠缠,是你的不幸,没有被女流氓纠缠,是你的幸运。

  唯一的办法,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像李凯这样的男孩,不会喜欢那么没有教养的女孩。他只会喜欢那种温文尔雅,性格单纯的女孩。像我这样的女孩,不喜欢被人伤害,被人伤害,就会缺乏安全感,我不会以牙还牙。我学不会。像张丽这样的女孩,渴望爱情,渴望美好的东西,但自己不能变得美好,别人怎会发现她的美好,别人怎会给她美好的东西。人与人就是这么辩证的存在。

  从此我永远不会喜欢她这样的女孩。

  那些在心里孤独的东西,因为有了李凯不再孤单。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一中高三:田x

叙事的作文 篇2

  暑假的一天,天气晴朗,我在家里面真是闲得很,所以我想找些事情来做做。我一转头看见妈妈从街上回来了,看兄她的手中有一朵郁金香。我便跑过去苦苦哀求妈妈把郁金香交个给我来种。妈妈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了,我拿走时还嘱咐了我好多话。

  我说干就干,我先去找了一个坚固的花盆因为我怕街上的花盆不够坚固。我用小铲子铲了一堆营养土撒进了花盆里,接着小心翼翼地将郁金香放入花盆中,然后继续撒营养土,直到撒满为止,最后将土轻轻地压平。

  我费了好长时间终于将郁金香,移到家里的`花盆当中。我怕有些鸟儿会来啄郁金香的根部,我就把它放在了木架的最上面一来可以让花不受外界虫子之类的侵扰,二来可以在那挂一个光盘,鸟被强烈的反光照得挣不开眼也就不敢接近郁香了。

  最后,我又来给花浇水。可是浇什么水好呢?我又去上网杳了一下,网上说:有能力收集雨水和雪水最好,特别是雷阵雨的水,因为放电的电化学作用,雨水中含有可被植物吸收的氮元素。我想:昨天不是下了一场好大的雷阵雨吗,家里有好几盆雨水可以浇花。我倒了一些在小喷壶里,然后给它浇水。

  通过了我对花的悉心照料,那花朵就像孩子的笑脸。我心里甭提有多高兴。

叙事的作文 篇3

  那是一个三年级的暑假,妈妈带我看艺术馆的书画展,当我看到那些老师们的书法作品后,一眼就迷上了书法。大师们的钢笔字是那么潇洒,雄健的笔锋,是那么刚劲有力,像一条龙在翻飞盘旋,像一把利剑气贯长虹。让我敬佩不已,真正见识了什么叫龙飞凤舞。我一定也要练一手好字,我在心里暗下决心。从那以后,我像着了魔似的爱上书法。

  妈妈知道了我对书法着迷,非常高兴,自告奋勇教我钢笔字。

  妈妈先带我去书店选字帖,我一眼就看中了庞中华大师的字帖。大师的字体如一条龙,生动形象,凤舞龙翔。我被这字体冲来的气势所迷住,就像徜徉在夏天夜晚的星空下,被那壮丽景观而迷住一样。

  买回字帖后,妈妈就监督我练字。那是我们才摆脱铅笔,用钢笔练字,很多同学不适应,我也不例外。所以那时我的字体像一只只小蝌蚪,那么萎缩,没有一点点书法气概,既不豪放,也无潇洒。

  开始练字了,先从最简单的临摹开始练,再从横竖撇捺练。我用食指和大拇指捏住笔,用中指抵住笔,一笔一划练起字来,仔仔细细的写,写的'也慢慢逃出了方块字的家族,成了端庄的正楷字体。渐渐地,我觉得书法像一个个快乐生动的小精灵,越练越有意思了。妈妈教导我:“书法道路是很艰难的,一定要知难而进,不可以半途而废。字就是人的一张脸,谁不希望自己长一张让人羡慕俊俏的脸,而喜欢长一张让人讨厌丑陋的脸呢?”

  暑去寒来,我对钢笔字大有长进,再也不是曾经的小蝌蚪了,在我学习书法的道路中,我懂得了很多知识:写横时,要有顿笔回锋;写捺时,要写出其实。我学会了很多知识,我的钢笔字,也有了一丝书法气概。

  我对于自己当年的抉择而高兴,很庆幸自己选择了书法,尽管这条道路是艰辛的。

  在我以后的生活中,我会不断练习钢笔字,让它伴随我一生。

  书法,与我相伴······

叙事的作文 篇4

  五天的军训已经告一段落了,在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五天里,我们苦过,累过,甚至还哭过。但是给我们留下的却是一段永恒的回忆。

  说实话,这不是我第一次参加军训,但是这次的军训它给了我无限的动力,使我更加成熟,更加稳重,让我不再是从前的那个无知不懂事的小女孩了。到军营的第一天,我对这有了三个一切的认识:一切都是新的;一切要求必须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我想,这就是军队雷厉风行的表现吧。干净的操场,威武庄严的墙壁,整齐划一的内务,五一不体现着军人的'特点,让我不由得对军队产生了一种圣神的使命感。

  在军营的第一课,不是站军姿,而是学习吃饭是的纪律,“那边的不要说话,这边的谁叫你坐了”一开始就是大队长严厉而洪亮的声音,之后教官一般正经的板着严肃的面孔从我们身边走过。严厉,就是教官给我的第一印象。坐、脱帽,一气呵成。“吃饭时不能说话”教官强调道。吃饭就是吃饭!艰苦而残酷的训练就此开始了。军姿是首当其中的第一科目,每天上午半小时,下午半小时教官总是在站军姿时收起他那严肃的板脸,露出一点笑容,让着难熬的时间在心理上过得快一些,不过要是你做的不好,把教官惹急了,便是“深蹲准备”说实话,那还是我第一次受到“像样”的惩罚。

  军训生活也不是那一本正经的训练,还有那难得的轻松游戏的时光,教官很是心疼我们,经常带着我们玩游戏,当然了,我们在就把教官教的单兵队列动作学会了,我们哈哈大笑时常引得别的队伍侧目观看,也正是因为这个,教官受了惩罚——20个俯卧撑。这让我们很是过意不去。在这闲暇时光中,我们体会到了,原来教官是可以亲近的,是朋友,是大哥。

  当教官坐下来和我们聊天时我第一次注意到教官放松时的眼神,我肃然起敬,他们他们将青春奉献给了我们的祖国,那眼神流露出的,是无悔,是骄傲,是对我们这代人的期望,这些都深深震撼了我,让我难以忘怀。特别是当教官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都要无条件自信时,让我对他的敬意更深了。

  经历的这次军训,我比原来更加了解自己,也更加了解周围的人,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幸福,什么是快乐,也让我更加珍惜拥有。

  从嘹亮的口号声中,我体会到了团结的欢乐;从铿锵的军歌声中,我体会到了奋进的欢乐;当我们队伍从凌乱到整齐而有节奏,最终受到领导的表扬时我满足而自豪的笑了。我喜欢拉歌的氛围,我喜欢大家围坐在一起,我更喜欢和教官的哪种时而严肃,时而更胜朋友的情结,这五天来的一点一滴都深深铭记我心中,化成一串永恒音符。

  时间过的总是那么快,不经意间就从你的脚边溜走,军训就这样无声的结束了。面对即将告别的教官,是多么依依不舍,是他教会我们不怕辛苦和困难,是他们顶着骄阳,带我们训练,从刚开始训练时,他发出的声音从洪亮雄厚到现在的沙哑刺耳,他为我们付出的那么多,但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却只能无奈向他们挥手告别。

  人类只有在苦难中才能真正认识自我,的确如此,军训给了我这样的机会,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与不足,也看清了自己的优点与长处,军训也给了我思考人生的时间,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果一个人在遭遇苦难,那么他的思想便是最理性的,当这个人面对挑战时,他将无所畏惧,勇往直前。

  可以说军训让我认识自己,也可以说军训完善了我,无论怎样,我坚信,通过自己的努力,我一定可以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叙事的作文 篇5

  “叮叮叮,叮叮叮……”下课铃准时欢快的响起。同学们熙熙攘攘的离开校园,在学校门前的小路上,有一位女生,一头乌黑柔滑的长发,身材中庸,她叫遥遥,故事就在今天发生在了她身上……

  遥遥走在回家的必经之路——新建的花园中,一阵风吹起了她的长发,她哼着小调,可见心情很好。这时,她被花坛中那刚刚绽放的鲜红的玫瑰的香味吸引住了。

  “好香的花啊!”她一边发出赞叹,一边伸手折下了一朵玫瑰。

  “遥遥,你干嘛呢?”有人在她身后问。

  “桃子,是你啊。”遥遥看着她身后的女生说。

  “对了,那边有一个珠宝店,新开的,我们去看看?”桃子提议。

  “好啊,在哪呢?快带我去!”说着,扔下了手中的玫瑰。

  “看你急的,跟我来。“快点啊!”“知道了……”声音随着两人远去了。

  就在两人走后,一个男士走了出来,个子挺高,一头黑色的短发,穿着一件黑色衬衫,右胸处绣着一朵鲜红的玫瑰。他弯腰拾起了地上被遗弃的玫瑰,“美丽不该被玷污。”他说着拾起地上的玫瑰拐入了珠宝店旁的小巷内。

  “明天见。”遥遥从珠宝店中出来,与桃子再见。

  “嗯!明天见”桃子挥手与遥遥告别。

  告别了桃子后,遥遥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到家楼下时,她闻到了一阵浓郁的花香,循着花的香气,遥遥拐进了楼下的胡同中。近了,更近了,果然在胡同中有一家鲜花店,店名是“花语”。

  “这而果然有一个花店,为什么名字要叫‘花语’?太老土了吧!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开花店,能赚到钱么?老板脑子秀逗了?”太多疑问在遥遥的脑海中闪过,只有进去看看才能一知究竟了。遥遥终于下定决心要进去一看究竟。

  一推开门一阵浓郁的花香扑面而来,店内的布置可谓是巧夺天工,窗台上、花架上、屋顶上、柜台上,都放满了玫瑰花,看来这是一间玫瑰鲜花店。

  “买花吗?”一个声音在她身后响起,遥遥一回头,终于见到了这位秀逗的'店主。店主个子挺高,一头黑色的短发,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右胸处绣着一朵鲜红的玫瑰,格外醒目。

  “请问你是店主么?”遥遥小心地问。

  “是的。”店主十分有礼貌。

  “多少钱一束花?”遥遥问,心想:都进来了,问一下价格吧!

  “三千六,一朵。”

  “你坑谁呢?三千六一朵?你还不如去抢呢!你的店开在这么偏僻的地方,穿的这么二,你秀逗了?”

  “说完了吗?如果说完了请回吧!店主等她发完牢骚,不失风度的说。

  “嗯--我说着玩的。”遥遥有点心虚了。

  “请出去!”他有些怒了。

  “不就是说你两句吗?干嘛那么生气吗?”遥遥害怕了。

  “出去!”

  “我还没买花呢,你就下逐客令了,我买就是了……”

  “不知道珍惜的人,买再多的花也是浪费!”

  “谁说我不知道珍惜花?!”遥遥也不甘示弱。

  店主愣了一下,说“你先进来吧!”

  遥遥也吃了一惊,茫茫然的随店主进去。“喝杯茶吧!”说着店主递给了遥遥一杯茶,“想听一个故事吗?”遥遥还没反应过来,店主已经自顾自的讲起来“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孤儿,他的父母在他十岁时去世了,母亲只给他留下了一件绣着玫瑰的衬衫和一只夜莺。父亲只留给了他一间旧木屋和一个花园,少年很艰难的自己种花卖钱,他和夜莺相依为命。那时没有红玫瑰,所有的玫瑰都是白色的,十八岁时少年爱上了一个少女,可他因贫穷而不敢去告诉少女。终于在情人节时,少女说‘谁能送我一朵红色的玫瑰,我就与他跳舞。’少年听了很高兴,可他找遍了花园,却没有一朵红玫瑰,少年失望极了。夜莺看到了少年的忧伤与无助,决定帮少年找红玫瑰。但它寻遍了所有的地方,却一无所获。最后,它知道了一种可怕的方法:用生命染红玫瑰!‘用生命交换吧!为了主人!为了主人能幸福快乐!’于是,夜莺用玫瑰的利刺刺穿了心脏,鲜血染红了玫瑰。夜莺的歌声随生命消失,红玫瑰却在鲜血中绽放。少年欣喜的发现他的白玫瑰丛中有一朵红玫瑰,他摘下这朵玫瑰,雀跃地来到女孩家,兴奋的喊‘我有红玫瑰了,请你与我跳舞吧!’而少女却皱起眉头,说‘我已经收到了珠宝,谁都知道珠宝比红玫瑰值钱。’少年悲愤极了,把花扔在了水中。夜莺的血从花上脱落。”说着,店主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那现在玫瑰为什么是红的呢?”遥遥急切地问。“别急,听我慢慢说。”店主放下茶杯。

  “那少年回到家中,却发现夜莺不见了,他心急如焚到处寻找,终于在玫瑰丛中发现了夜莺,少年这才明白,原来玫瑰是用夜莺的血染红的。他连忙去找那朵被他丢弃的红玫瑰,”店主顿立顿,说“现在的玫瑰之所以是红色,是因为其中有夜莺的鲜血与生命。从此以后,只要有玷污玫瑰花人,少年就会把他的故事告诉那人。”

  “故事讲完了。”说着店主拿出了一个花盆,花盆中有一朵快枯萎的红玫瑰,“这是你抛弃的花,现在就送给你吧。”说着把花盆递给遥遥。“这盆花已经枯萎了给我也没用。”“它不是枯萎,而是缺少爱。”说着店主给花浇了点水,那玫瑰立刻换发生机。“好神奇!”遥遥发出赞叹。“这花送给你了,要珍惜它!”遥遥高兴地抱起花盆,“最后一个问题。”“什么?”店主疑惑的问。“那故事中的少年是你吗?”“怎么可能?那是很久以前的事,那时我还没出生呢,天色不早了快回家吧!”

  “嗯”

  在遥遥走后店主脸上露出了微笑。

  第二天,遥遥放学后又来到花店,却吃惊地发现那间鲜花店消失了,正在她惊讶时,前面的拐角处出现了店长的身影。他仰头对着天空说“夜莺,又少了一个玷污鲜花的人,你可以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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